請教30cm & D cup老司機們:
讀到道交條例47-3時(如底下)有個疑問:
行駛在高架橋,有內外兩個車道。
我騎在內車道,一會才發現前車悠哉行駛,外車道車流比較順,車子一一超前
於是我保持安全距離打方向燈切到外車道(地上是虛線)、在外車道超那台烏龜車。
請問我這樣超車是否有違規?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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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到道交條例47-3時(如底下)有個疑問:
行駛在高架橋,有內外兩個車道。
我騎在內車道,一會才發現前車悠哉行駛,外車道車流比較順,車子一一超前
於是我保持安全距離打方向燈切到外車道(地上是虛線)、在外車道超那台烏龜車。
請問我這樣超車是否有違規?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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