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7854987.shtml
運將為搶生意貿然靠邊撞傷人遭判【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
家住北市景美的55歲李姓計程車運將,去年底,開車行經公館台電大樓
附近的羅斯福路時,見路旁有乘客揮手叫車,為搶生意,貿然從內側開
車道往路邊停靠,結果不慎撞倒在慢車道的林姓機車女騎士。台北地院
審理後,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運將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2013/04/25 聯合晚報】
--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