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dome (阿火)》之銘言:
: 怪到ARTC 我只覺得有點無辜耶 XD
前文恕刪 我不同意這位先生的說法
ARTC明明就是重點環節 被直指為矛頭合情合理
的確 ARTC是一個被政府默許 隻手遮天的單位
半官方的性質讓他遊走在法律邊緣 卻又擁有法源中的獨占地位
為什麼小弟會這麼偏激的形容ARTC呢
大型重型機車要申請掛牌 就必須通過 安審>空污>油耗>噪音>燈類 等程序
而重點就是在這個 驗車程序 的困難度與不公平的程度
首先 台灣的造車水平在哪裡 憑什麼去檢驗進口的車輛
再者 以台灣現行的條件 驗車不過就是對規格上進行確認
憑什麼搞那麼多項目 收取高價費用 再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其次 對於個人送驗的中古車 何以加諸各種不利的條件
冷車全油門 幾近8耐方式的 油耗/耐用/煞車 測試
中古車掛到牌所要花費的成本 有形的變成數倍
檯面上ARTC可以冠冕堂皇的說依法行事 公事公辦
然後執行一個"汽機車製造科技開發中國家"所訂定的標準
當然雖的不是只有大型重型機車 進口四輪一樣是受到這樣的待遇
也許四輪的進口車價位都很高 消費者都可以接受這樣的"加價"
不過有興趣的民眾只要比較比較國內外車輛售價 就可以窺知一二
即使ARTC並非萬惡之首但被指為不合理事件的對象 當之無愧
再回到車輛價錢的討論點
進口車的費用 包含 : 車價 稅金 驗車 利潤
車價是生產國定的 稅金是政府定的 只有驗車跟利潤是會變動的
當驗車變成一種成本 甚至一種投資 利潤當然要跟著變動
所以當驗車越困難 驗車費用越高 利潤自然就要提高 在商言商
決定車輛售價的主要因素是市場 所以某陽700要賣36.8萬
驗車費用居高不下 困難度也居高不下 車商拿來當漲價理由合情合理
有沒有可能 驗車變的普遍 快速 而又簡單呢
即使那是夢想 小弟還是要提出來說
政府制訂出一套騙自己的法規 讓ARTC銜皇令比照辦理 就已經是不合理
不過還是那個重點 : 台灣憑什麼去驗在外國賣的嚇嚇叫的大型重型機車 ?
如果自辦中古車可以依循合理的驗車流程取得牌照 車價會不會受影響 ?
如果自辦中古車可以依循合理的驗車流程取得牌照 車商會不會有壓力 ?
台灣學外國法規學的嚇嚇叫 出了問題的處理卻都沒學習的意願
老百姓必須買單一切的一切 想玩你就得巴結 法界的推動永遠都是牛步
車輛不過是交通工具 即使是昂貴的交通工具 何苦外加如此多的負擔
ARTC身為一個委辦單位 卻可以擁有不成比例的行政權力
即使對內有排利條款與規章 但現實看到的就是不合理與不公平
政府因為政黨互鬥而難維行政能力
但即使有良好的行政能力 又有誰會關心大型重型機車的權益 ?
怪政府怪不到 只好怪ARTC來牽拖一下 畢竟是它經手辦理的
台灣玩車很可憐 要改變確實也很困難 要快可能要有個車友當總統
離題了 以上個人觀點 歡迎版友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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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到ARTC 我只覺得有點無辜耶 XD
前文恕刪 我不同意這位先生的說法
ARTC明明就是重點環節 被直指為矛頭合情合理
的確 ARTC是一個被政府默許 隻手遮天的單位
半官方的性質讓他遊走在法律邊緣 卻又擁有法源中的獨占地位
為什麼小弟會這麼偏激的形容ARTC呢
大型重型機車要申請掛牌 就必須通過 安審>空污>油耗>噪音>燈類 等程序
而重點就是在這個 驗車程序 的困難度與不公平的程度
首先 台灣的造車水平在哪裡 憑什麼去檢驗進口的車輛
再者 以台灣現行的條件 驗車不過就是對規格上進行確認
憑什麼搞那麼多項目 收取高價費用 再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其次 對於個人送驗的中古車 何以加諸各種不利的條件
冷車全油門 幾近8耐方式的 油耗/耐用/煞車 測試
中古車掛到牌所要花費的成本 有形的變成數倍
檯面上ARTC可以冠冕堂皇的說依法行事 公事公辦
然後執行一個"汽機車製造科技開發中國家"所訂定的標準
當然雖的不是只有大型重型機車 進口四輪一樣是受到這樣的待遇
也許四輪的進口車價位都很高 消費者都可以接受這樣的"加價"
不過有興趣的民眾只要比較比較國內外車輛售價 就可以窺知一二
即使ARTC並非萬惡之首但被指為不合理事件的對象 當之無愧
再回到車輛價錢的討論點
進口車的費用 包含 : 車價 稅金 驗車 利潤
車價是生產國定的 稅金是政府定的 只有驗車跟利潤是會變動的
當驗車變成一種成本 甚至一種投資 利潤當然要跟著變動
所以當驗車越困難 驗車費用越高 利潤自然就要提高 在商言商
決定車輛售價的主要因素是市場 所以某陽700要賣36.8萬
驗車費用居高不下 困難度也居高不下 車商拿來當漲價理由合情合理
有沒有可能 驗車變的普遍 快速 而又簡單呢
即使那是夢想 小弟還是要提出來說
政府制訂出一套騙自己的法規 讓ARTC銜皇令比照辦理 就已經是不合理
不過還是那個重點 : 台灣憑什麼去驗在外國賣的嚇嚇叫的大型重型機車 ?
如果自辦中古車可以依循合理的驗車流程取得牌照 車價會不會受影響 ?
如果自辦中古車可以依循合理的驗車流程取得牌照 車商會不會有壓力 ?
台灣學外國法規學的嚇嚇叫 出了問題的處理卻都沒學習的意願
老百姓必須買單一切的一切 想玩你就得巴結 法界的推動永遠都是牛步
車輛不過是交通工具 即使是昂貴的交通工具 何苦外加如此多的負擔
ARTC身為一個委辦單位 卻可以擁有不成比例的行政權力
即使對內有排利條款與規章 但現實看到的就是不合理與不公平
政府因為政黨互鬥而難維行政能力
但即使有良好的行政能力 又有誰會關心大型重型機車的權益 ?
怪政府怪不到 只好怪ARTC來牽拖一下 畢竟是它經手辦理的
台灣玩車很可憐 要改變確實也很困難 要快可能要有個車友當總統
離題了 以上個人觀點 歡迎版友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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