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闖紅燈婦人 騎士判7月 - 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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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2013.10.04 02:42 am


全文網址: 撞死闖紅燈婦人 騎士判7月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203436.shtml#ixzz2ghq0PO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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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男子騎機車,經過有紅綠燈號誌路口,撞上闖紅燈、走在行人穿越道的鐘姓婦人,
鐘婦死亡,台中地院仍依過失致死罪判林男徒刑7月。

法官說,行人闖紅燈雖有過失,但林男騎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
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都應暫停讓行人先通過,林男未依規定禮讓行人
優先通行,也有過失。

判決書指出,去年12月20日早上6點多,林姓男子(32歲)騎機車經過台中市潭子區中山
路與頭家路口,他由南往北騎,車行方向是綠燈;鐘姓婦人走在該路口從西往東闖紅燈。

林男緊急煞車,機車往右閃避,但仍撞上鐘婦,她被送醫急救,因顱內出血死亡。車禍發
生後,林留在現場,向到場的員警自首。

法官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汽機車行駛時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採必要安全措施,
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都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鐘婦闖紅燈有過失,但林男
在行人穿越道未禮讓也是肇事原因。

林男向法官說,當時死者身上沒證件,警方未查出她身分,他與家人花2個多小時,在附
近逐戶尋找她家屬,強調未逃避責任,被害人住院期間也多次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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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是恐龍法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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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2034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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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allis avatarWallis2013-10-06
判輕:被害人說恐龍;判重:被告說恐龍,法官壓力好大XD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10-10
不過我覺得是判有點重...應該是未和解吧 不知有無緩刑
Liam avatarLiam2013-10-10
應該是臺中地院102年度交易字第1142號判決 請參考~
Thomas avatarThomas2013-10-14
三寶繼續無敵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3-10-16
腦殘法規
Doris avatarDoris2013-10-21
行人穿越平交道,火車也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James avatarJames2013-10-21
萬年推文出現!
Oscar avatarOscar2013-10-25
矛盾 既然未禮讓 為何要緊急煞車?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3-10-29
馬路車況百百種 視線被大車阻擋也是常見的 突然走出路人
Freda avatarFreda2013-10-31
已經不是禮不禮讓的問題 而是技術上的問題 反應要時間
Emma avatarEmma2013-11-01
煞停也要時間 以相撞結果反推機車未禮讓 似乎有所瑕疵。
Lily avatarLily2013-11-04
如果有影片佐證 我想爭議會比較小吧?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11-08
視線不良是我腦補的 因為我實在想不出 在視線良好前提下
Rachel avatarRachel2013-11-10
騎士如何執意不讓/衝撞行人。
Andrew avatarAndrew2013-11-13
再一定車速和距離下 行人的確很容易被前方車陣擋住
Connor avatarConnor2013-11-14
你等要接近的時候才發現行人 在你左前右前 很恐怖...
我就曾經被一個從CRV後面走出來的路人嚇到
Belly avatarBelly2013-11-17
因為不會想到她會闖紅燈 但七個月我感覺算少了A 跟下篇文比
Freda avatarFreda2013-11-22
走在行人穿越道就真的無敵
Steve avatarSteve2013-11-24
民刑判決請搞清楚……
這篇跟下篇哪有什麼輕重問題…………
Eartha avatarEartha2013-11-25
火車有絕對路權= = 再說平交道有行穿嗎@@?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11-27
行人在人行道 的確有路權 所以被判七個月 還算輕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3-12-02
強制險有出險 保險金就是和解金一部分
不過因為車主酒駕 雖然強制險出險 車主還是要賠償
Eartha avatarEartha2013-12-06
鬼島鬼法律
Olive avatarOlive2013-12-11
怎麼我查GOOGLE MAP 兩條路沒有交會點阿?
Iris avatarIris2013-12-12
撞死人才七個月很輕了好嗎??
George avatarGeorge2013-12-16
很正常也很合理的判決
Steve avatarSteve2013-12-21
台灣之光 鬼島萬歲
Linda avatarLinda2013-12-23
騎士好可憐
Joe avatarJoe2013-12-25
所以法規的意思是只要走行人穿越道,就可以無視燈號嗎?
Faithe avatarFaithe2013-12-25
樓上,一直都這樣啊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3-12-25
但是台灣的交通狀況你敢紅燈過嗎XD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3-12-26
還是衰
Noah avatarNoah2013-12-28
那這樣分小綠人、小紅人有意義嗎?不覺得很矛盾嗎?
Necoo avatarNecoo2013-12-28
真的啊!! 那行人在淨空無車的路口等紅燈不是很笨? (我)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1-01
低能法官....判七個月也很久耶...騎士真的很衰
Yedda avatarYedda2014-01-03
守法的都該死
Noah avatarNoah2014-01-06
講一句真的啦,你看到人家闖紅燈你就一定要撞死他???
思考可以不必這麼極端,生活在這個風險社會....
只要你有能力防止結果發生,那你為什麼不去防止?
Hedda avatarHedda2014-01-07
大家看到橫向車道有人闖紅燈的時候就會說"讓他先過",
怎麼換成行人的時候就不一樣了呢?
Erin avatarErin2014-01-12
不是人家闖紅燈就一定要撞他,很多都是突發狀況…就怕
有民眾食髓知味都硬闖,反正覺得車會讓他,真的撞了也
是人家賠錢
Yuri avatarYuri2014-01-13
而且行人違規,撞他的人還要賠償一點都不合理,那誰要
賠騎士的損失呢…又不是看到人家違規大補油門撞他…
Isla avatarIsla2014-01-13
闖紅燈跟酒駕都是為了自己方便而便宜行事的行為
David avatarDavid2014-01-18
噓d78 你的想法才極端..你以為騎士撞到人不會受傷嗎?
能夠閃的話鬼才願意騎車去撞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