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觀念有問題 - 重機
By Eartha
at 2007-01-21T13:14
at 2007-01-21T13:14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Mpower (痛死我啦!!!!)》之銘言:
: ※ 引述《TheDream (美夢)》之銘言:
: : 這一段真的不懂你在表達什麼
: : 我舉的那些例子跟二分法根本就無關啊
: : 我只是想表達出 先騎過重機才能批評騎重機的人 這句話是很沒邏輯的
: : 我的意思就是這樣而已 這跟二分法有關嗎?!
: 原來是我表達能力不夠好 從這邊你就沒看懂
不是你的表達能力不好 應該說是我的表達能力不夠好
我前面的文章意思都很明顯
重車騎士要求批評者要先騎過重車才能批評重車騎士
這是一個很荒謬的邏輯 不知道你為什麼不直接針對這一句回文
盡是挑一些無關緊要的例子來回文
: 所以才造成你又發一篇幾乎一模一樣的文章:P
: 而且這就是我想講的重點...
: 引述你的 "你沒當過法官怎麼批評法官
: 你沒當過XXYY怎麼批評XXYY" ‧‧‧
: 這就是你所謂的可笑邏輯,而事實上答案也很明顯
: 就是"一定要親自體會過才有資格批評 是很可笑的"
: 我想這是你心中的答案 也是這可笑邏輯應該有的答案
嗯 你看起來應該還算懂邏輯
你既然也認為"一定要親自體會過才有資格批評 是很可笑的"
那可以麻煩你對於"重車騎士要求批評者要先騎過重車才能批評重車騎士"
這一點做個回應嗎 真的要騎過重機才能批評重機嗎
: 但現實世界 真的是這樣子嗎?
: 到底沒親自體會 "能不能"、"夠不夠格"、"適不適合" 批評
: 答案有一定嗎? 事實上 我認為是沒有的(就是所謂不能用二分法)
孩子 你先把二分法給搞清楚我們才能好好討論啊
我在跟你討論邏的因果關係 你在跟我扯二分法...
既然你想證明那個邏輯不能適用於每一件事
那為什麼你要選擇性地認為這個邏輯不能適用於重車騎士呢?!
: 就像 沿街拿刀砍人的飆車族嫌疑犯
: 我們都沒砍過人 卻也都可以站出來直接了當的譴責他們
: 至於反例 我前一篇提的兩個例子 就不多說了
同學 要舉例的話 請舉一些能夠討論的例子
你舉那些不能討論的例子根本無助於討論
你只是紮個稻草人 自己打的很爽而已
沿街拿刀砍人的飆車嫌疑犯 這明顯在現在的倫理道德跟法律上都是應該譴責的
這種已經犯法的事 還需要討論什麼呢?!
你根本就是犯了類比謬誤啊 (舉例是很有學問的 不是亂舉一通而已)
你舉一個已經犯法的事情並無法增強你的論點
這種反證是站不住腳的
: : 正因為這樣 你在批評政府官員 政客 老師 法官 醫師 警察...等等
: : 你在批評這些人的時候 你有去體會過他們的工作嗎
: : 還是你都是只批評你體會過的東西呢?!
: : 如果你真的都只批評你體會過的東西 那我很佩服你
: : 如果不是的話 那就不要有雙重標準
: : 聽到別人批評重機騎士時 就指著別人沒騎過 沒資格批評
: : 可是自己在批評任何東西時 有這樣對自己自我要求嗎
: 如同我上面解釋的 沒體會過 "有沒有資格"批評?
: 答案到底是 有 還是 沒有? 亦或同一個答案適用在這世界所有的事物上嗎?
: 希望你這次能看懂我要表達的東西
希望你不要打馬虎眼
我從來沒有說過這可以適用用在每一件事上
(例如已經犯法的事...類比謬誤的錯誤就請你不要再犯了)
今天討論的主題很簡單啊
到底"重車騎士要求批評者要先騎過重車才能批評重車騎士"這樣的批判是不是有道理
這才是討論的重點....你舉那些犯法的例子只能是說文不對題
: : 這樣的論戰 常常可以在這幾個板看到
: : 很明顯大家只站在自己的立場去看待事情而已
: ^^^^^^^^^^^^^^^^^^^^^^^^^^^^^^^^^^^^^^^^
: 這句話居然跟我所說的有交集 我真是太高興了...
: "大家都只站在自己的立場去看待事情而已"
: 所以 當面對意見與自己不同的朋友
: 建議他站在跟自己一樣的立場時再討論 不也是一種合理的方法嗎?
: 所以"等你怎樣怎樣時 再來說我怎樣怎樣"這類的要求
: "有時"就真不是那麼可笑與離譜了 對吧?(在重申一次 答案沒有一定)
又在打馬虎眼囉.....你每次都說答案沒有一定
那我還是不懂你對於討論的主題到底有什麼看法
總不能當個"不一定"先生吧 什麼都不一定 那還要討論啥啊
我都說了 今天的討論重點在於
"重車騎士要求批評者要先騎過重車才能批評重車騎士"
你要舉例反駁 就請舉一些可以類比的例子
: : 沒有人去要求你的邏輯要跟他一樣
: : 只是如果明知道自己的邏輯思考無法自我要求 只會要求別人時
: : 那我不知道這種邏輯到底是對的還是錯的
: : 你自己也說了 沒體會過的人 很難去了解那個族群的想法
: : 那你會這樣要求自己嗎?! 你在批評任何事的時候都會這樣要求自己嗎
: : 你在批評政客的時候你懂政客嗎 你沒當過政客怎麼批評 純舉例
: : 如果我這樣說你還不知道這種邏輯是對是錯
: : 那我看就算了 畢竟我只是個路人而已...板主覺得不合適的話就刪吧
: : ps:我真的覺這種邏輯很可笑...
: 我這樣解釋一下 希望你懂我在說什麼
: 你說的這個可笑邏輯 答案是"F" 你問我 我也可以回答你"這邏輯很可笑"
: 但我不認為 這個邏輯的答案 適用在這世界上的每一件事物<--這才是我的重點
邏輯是沒有答案的 邏輯所批判的是思考的方法跟方向
邏輯只能看出你思考的準則到底合不合理
你拿那些已經犯法的例子來舉例實在是犯了很大的類比謬誤
: 事實上也因為如此 才會有討論跟筆戰的衍生
: 就像 如果今天討論的是一個 酒醉駕車 或持刀砍人的案件
這位大哥 不要再舉出那種已經犯法的例子囉
這種犯法的例子 我不懂跟今天我們討論的重點有哪裡是可以類比的
我們今天討論的重點
"重車騎士要求批評者要先騎過重車才能批評重車騎士" 這個有犯法嗎
你舉出那種犯法的例子是想討論啥啊?!
: 討論串不用考慮 一定是一面倒的譴責
: 但當發生 板上為了同一件事情 正面負面都有聲音時
: 大家都是好人阿(又不是流氓跟警察的筆戰)
: 所以真正的對錯 有時在不同立場 答案模糊 很正常
我看到你上面那段話我突然就笑了
如果每個政客都這樣對人民講 這個國家不知道會變成怎樣
錯誤的邏輯思考 騙騙一般人民可以
因為大家都沒有站在政客的立場來思考 所以不能批判他?!
所以政客就可以說同樣一件事情 站在政客角度想 跟人民角度想是不一樣的
所以不管政客做什麼都是對的(只要沒衝擊到法律這條最基本的線)?!
上面的政客可以換成其他可以類比的名詞
這麼明顯的邏輯錯誤 能夠說服什麼人啊?!
請記住 邏輯批判的是思考模式 請不要無限上綱
--
: ※ 引述《TheDream (美夢)》之銘言:
: : 這一段真的不懂你在表達什麼
: : 我舉的那些例子跟二分法根本就無關啊
: : 我只是想表達出 先騎過重機才能批評騎重機的人 這句話是很沒邏輯的
: : 我的意思就是這樣而已 這跟二分法有關嗎?!
: 原來是我表達能力不夠好 從這邊你就沒看懂
不是你的表達能力不好 應該說是我的表達能力不夠好
我前面的文章意思都很明顯
重車騎士要求批評者要先騎過重車才能批評重車騎士
這是一個很荒謬的邏輯 不知道你為什麼不直接針對這一句回文
盡是挑一些無關緊要的例子來回文
: 所以才造成你又發一篇幾乎一模一樣的文章:P
: 而且這就是我想講的重點...
: 引述你的 "你沒當過法官怎麼批評法官
: 你沒當過XXYY怎麼批評XXYY" ‧‧‧
: 這就是你所謂的可笑邏輯,而事實上答案也很明顯
: 就是"一定要親自體會過才有資格批評 是很可笑的"
: 我想這是你心中的答案 也是這可笑邏輯應該有的答案
嗯 你看起來應該還算懂邏輯
你既然也認為"一定要親自體會過才有資格批評 是很可笑的"
那可以麻煩你對於"重車騎士要求批評者要先騎過重車才能批評重車騎士"
這一點做個回應嗎 真的要騎過重機才能批評重機嗎
: 但現實世界 真的是這樣子嗎?
: 到底沒親自體會 "能不能"、"夠不夠格"、"適不適合" 批評
: 答案有一定嗎? 事實上 我認為是沒有的(就是所謂不能用二分法)
孩子 你先把二分法給搞清楚我們才能好好討論啊
我在跟你討論邏的因果關係 你在跟我扯二分法...
既然你想證明那個邏輯不能適用於每一件事
那為什麼你要選擇性地認為這個邏輯不能適用於重車騎士呢?!
: 就像 沿街拿刀砍人的飆車族嫌疑犯
: 我們都沒砍過人 卻也都可以站出來直接了當的譴責他們
: 至於反例 我前一篇提的兩個例子 就不多說了
同學 要舉例的話 請舉一些能夠討論的例子
你舉那些不能討論的例子根本無助於討論
你只是紮個稻草人 自己打的很爽而已
沿街拿刀砍人的飆車嫌疑犯 這明顯在現在的倫理道德跟法律上都是應該譴責的
這種已經犯法的事 還需要討論什麼呢?!
你根本就是犯了類比謬誤啊 (舉例是很有學問的 不是亂舉一通而已)
你舉一個已經犯法的事情並無法增強你的論點
這種反證是站不住腳的
: : 正因為這樣 你在批評政府官員 政客 老師 法官 醫師 警察...等等
: : 你在批評這些人的時候 你有去體會過他們的工作嗎
: : 還是你都是只批評你體會過的東西呢?!
: : 如果你真的都只批評你體會過的東西 那我很佩服你
: : 如果不是的話 那就不要有雙重標準
: : 聽到別人批評重機騎士時 就指著別人沒騎過 沒資格批評
: : 可是自己在批評任何東西時 有這樣對自己自我要求嗎
: 如同我上面解釋的 沒體會過 "有沒有資格"批評?
: 答案到底是 有 還是 沒有? 亦或同一個答案適用在這世界所有的事物上嗎?
: 希望你這次能看懂我要表達的東西
希望你不要打馬虎眼
我從來沒有說過這可以適用用在每一件事上
(例如已經犯法的事...類比謬誤的錯誤就請你不要再犯了)
今天討論的主題很簡單啊
到底"重車騎士要求批評者要先騎過重車才能批評重車騎士"這樣的批判是不是有道理
這才是討論的重點....你舉那些犯法的例子只能是說文不對題
: : 這樣的論戰 常常可以在這幾個板看到
: : 很明顯大家只站在自己的立場去看待事情而已
: ^^^^^^^^^^^^^^^^^^^^^^^^^^^^^^^^^^^^^^^^
: 這句話居然跟我所說的有交集 我真是太高興了...
: "大家都只站在自己的立場去看待事情而已"
: 所以 當面對意見與自己不同的朋友
: 建議他站在跟自己一樣的立場時再討論 不也是一種合理的方法嗎?
: 所以"等你怎樣怎樣時 再來說我怎樣怎樣"這類的要求
: "有時"就真不是那麼可笑與離譜了 對吧?(在重申一次 答案沒有一定)
又在打馬虎眼囉.....你每次都說答案沒有一定
那我還是不懂你對於討論的主題到底有什麼看法
總不能當個"不一定"先生吧 什麼都不一定 那還要討論啥啊
我都說了 今天的討論重點在於
"重車騎士要求批評者要先騎過重車才能批評重車騎士"
你要舉例反駁 就請舉一些可以類比的例子
: : 沒有人去要求你的邏輯要跟他一樣
: : 只是如果明知道自己的邏輯思考無法自我要求 只會要求別人時
: : 那我不知道這種邏輯到底是對的還是錯的
: : 你自己也說了 沒體會過的人 很難去了解那個族群的想法
: : 那你會這樣要求自己嗎?! 你在批評任何事的時候都會這樣要求自己嗎
: : 你在批評政客的時候你懂政客嗎 你沒當過政客怎麼批評 純舉例
: : 如果我這樣說你還不知道這種邏輯是對是錯
: : 那我看就算了 畢竟我只是個路人而已...板主覺得不合適的話就刪吧
: : ps:我真的覺這種邏輯很可笑...
: 我這樣解釋一下 希望你懂我在說什麼
: 你說的這個可笑邏輯 答案是"F" 你問我 我也可以回答你"這邏輯很可笑"
: 但我不認為 這個邏輯的答案 適用在這世界上的每一件事物<--這才是我的重點
邏輯是沒有答案的 邏輯所批判的是思考的方法跟方向
邏輯只能看出你思考的準則到底合不合理
你拿那些已經犯法的例子來舉例實在是犯了很大的類比謬誤
: 事實上也因為如此 才會有討論跟筆戰的衍生
: 就像 如果今天討論的是一個 酒醉駕車 或持刀砍人的案件
這位大哥 不要再舉出那種已經犯法的例子囉
這種犯法的例子 我不懂跟今天我們討論的重點有哪裡是可以類比的
我們今天討論的重點
"重車騎士要求批評者要先騎過重車才能批評重車騎士" 這個有犯法嗎
你舉出那種犯法的例子是想討論啥啊?!
: 討論串不用考慮 一定是一面倒的譴責
: 但當發生 板上為了同一件事情 正面負面都有聲音時
: 大家都是好人阿(又不是流氓跟警察的筆戰)
: 所以真正的對錯 有時在不同立場 答案模糊 很正常
我看到你上面那段話我突然就笑了
如果每個政客都這樣對人民講 這個國家不知道會變成怎樣
錯誤的邏輯思考 騙騙一般人民可以
因為大家都沒有站在政客的立場來思考 所以不能批判他?!
所以政客就可以說同樣一件事情 站在政客角度想 跟人民角度想是不一樣的
所以不管政客做什麼都是對的(只要沒衝擊到法律這條最基本的線)?!
上面的政客可以換成其他可以類比的名詞
這麼明顯的邏輯錯誤 能夠說服什麼人啊?!
請記住 邏輯批判的是思考模式 請不要無限上綱
--
Tags:
重機
All Comments
By Skylar Davis
at 2007-01-26T09:20
at 2007-01-26T09:20
By Olga
at 2007-01-27T02:47
at 2007-01-27T02:47
By Ina
at 2007-01-27T05:46
at 2007-01-27T05:46
By Rebecca
at 2007-01-30T18:09
at 2007-01-30T18:09
Related Posts
阿嚕~~
By Andy
at 2007-01-21T12:01
at 2007-01-21T12:01
很多人觀念有問題
By Emily
at 2007-01-20T17:40
at 2007-01-20T17:40
北市的重車俱樂部
By Frederic
at 2007-01-20T15:53
at 2007-01-20T15:53
很多人觀念有問題
By Donna
at 2007-01-20T14:03
at 2007-01-20T14:03
很多人觀念有問題
By Elizabeth
at 2007-01-20T01:39
at 2007-01-20T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