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OS STILO 入手小記 - 單車
By Noah
at 2009-01-23T13:48
at 2009-01-23T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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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soccer (............)》之銘言:
: 雙方各自陳述,讓版友們判斷,之後再由版主將火氣大的文章收精華,這也很合理
: 可是,我認為,這種合理狀況是建立在「雙方不是店家、業代」的先決條件上。
我覺得很奇怪耶...
你說
a."雙方各自陳述,讓版友們判斷,之後再由版主將火氣大的文章收精華,這也很合理"
可是又說
b."這種合理狀況是建立在「雙方不是店家、業代」的先決條件上"
如果雙方一方是顧客.一方是店家,那雙方要各自陳述本來就是顧客與店家的各自陳述,
但是你又說 "這種合理狀況是建立在「雙方不是店家、業代」的先決條件上",
意思是怎樣?
我想你要說的是,店家不能上ptt,店家也不能當網友發言,
ptt網友以後開店跟ptt網友發生糾紛,ptt網友發文抱怨,
ptt開店家的網友不能出來澄清,是不是這個意思?
不然我搞不懂a跟b這兩句話怎麼能兜在一起.....
其實我覺得店家上網發言有何不可?
我只是不能認同明明是店家或是業代還假裝自己不是,
然後出言抹黑同業或因利益問題製造負面與論攻擊網友的行徑,
至於店家出面坦承自己是店家,就事論事本來就可受公評,又有何不可?
店家也是網友阿,店家為何不能是可以發言和反駁的網友?
這又跟學術網什麼事情? 我在別板就看過顧客自己明明是澳客,上網扭曲事實亂發言,
結果碰巧老闆也是ptt網友說出事情真相,我想這很好阿.
: 像我回這一篇就是如此,我們之間沒有金錢關係,可以專心於談個是非對錯。
之間有金錢關係,為何就不能專心於談是非對錯呢?
而且沒有金錢關係,往往也不一定能專心談是非對錯喔,
大家心裡都清楚即使是bbs上的這種地方,還是有派系和小團體在互相鬥爭的,
你說他們沒有金錢關係,那真的就能夠專心談是非對錯嗎?
有沒有金錢關係,根本不能決定能不能專心談是非對錯.
即使有金錢關係,但是就事論事,也沒什麼問題吧?
: 但如果有一方是店家,就如我前一篇說的。
: 1. 要嘛乖乖道歉,有誠意的道歉,不是打了道歉兩字結果後面一堆不像道歉的論述。
: 2. 要嘛,說真的,如果店家覺得被攻擊、被毀謗,且這些東西是無中生有的,
: 他可以說要走法律路徑,台灣好歹也是個法治國家;
我覺得你的言論太偏激了,你的意思是說,如果顧客對店家胡說八道亂攻擊,
店家不然上網就只能來莫名其妙被批,道歉,不能反駁,不然乾脆就直接提出告訴?
什麼東西阿......
※ 編輯: erspicu 來自: 218.172.181.80 (01/23 14:15)
: 雙方各自陳述,讓版友們判斷,之後再由版主將火氣大的文章收精華,這也很合理
: 可是,我認為,這種合理狀況是建立在「雙方不是店家、業代」的先決條件上。
我覺得很奇怪耶...
你說
a."雙方各自陳述,讓版友們判斷,之後再由版主將火氣大的文章收精華,這也很合理"
可是又說
b."這種合理狀況是建立在「雙方不是店家、業代」的先決條件上"
如果雙方一方是顧客.一方是店家,那雙方要各自陳述本來就是顧客與店家的各自陳述,
但是你又說 "這種合理狀況是建立在「雙方不是店家、業代」的先決條件上",
意思是怎樣?
我想你要說的是,店家不能上ptt,店家也不能當網友發言,
ptt網友以後開店跟ptt網友發生糾紛,ptt網友發文抱怨,
ptt開店家的網友不能出來澄清,是不是這個意思?
不然我搞不懂a跟b這兩句話怎麼能兜在一起.....
其實我覺得店家上網發言有何不可?
我只是不能認同明明是店家或是業代還假裝自己不是,
然後出言抹黑同業或因利益問題製造負面與論攻擊網友的行徑,
至於店家出面坦承自己是店家,就事論事本來就可受公評,又有何不可?
店家也是網友阿,店家為何不能是可以發言和反駁的網友?
這又跟學術網什麼事情? 我在別板就看過顧客自己明明是澳客,上網扭曲事實亂發言,
結果碰巧老闆也是ptt網友說出事情真相,我想這很好阿.
: 像我回這一篇就是如此,我們之間沒有金錢關係,可以專心於談個是非對錯。
之間有金錢關係,為何就不能專心於談是非對錯呢?
而且沒有金錢關係,往往也不一定能專心談是非對錯喔,
大家心裡都清楚即使是bbs上的這種地方,還是有派系和小團體在互相鬥爭的,
你說他們沒有金錢關係,那真的就能夠專心談是非對錯嗎?
有沒有金錢關係,根本不能決定能不能專心談是非對錯.
即使有金錢關係,但是就事論事,也沒什麼問題吧?
: 但如果有一方是店家,就如我前一篇說的。
: 1. 要嘛乖乖道歉,有誠意的道歉,不是打了道歉兩字結果後面一堆不像道歉的論述。
: 2. 要嘛,說真的,如果店家覺得被攻擊、被毀謗,且這些東西是無中生有的,
: 他可以說要走法律路徑,台灣好歹也是個法治國家;
我覺得你的言論太偏激了,你的意思是說,如果顧客對店家胡說八道亂攻擊,
店家不然上網就只能來莫名其妙被批,道歉,不能反駁,不然乾脆就直接提出告訴?
什麼東西阿......
※ 編輯: erspicu 來自: 218.172.181.80 (01/23 14:15)
推 LonelyLove:推 01/24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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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vid
at 2009-01-26T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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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art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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