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6 更新
今日陪同朋友至警局與對方和解
事發後小弟跟朋友講了很多
加上讓他看看板上的建議,甚至跟著他去看監視器
老實講根本看不出對方錯在哪,只看到朋友自己違規害人摔車
另外臨停汽車交通分隊有提醒並非主要肇事原因,頂多他被罰紅線停車
車禍責任依舊在朋友那邊
所以也不等什麼初判表了,勸朋友趕快和解結案了事
謝謝版上的意見,保佑大家日後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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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11月底出車禍,疑似害人犁田
他買完午餐後因機車被一台臨停貨車擋住視線
準備逆向+跨雙黃線(他違規在先... 到對向車道回家
沒想到同向一台機車也沒看到他,發現時對方有煞車+轉向
結果對方犁田,朋友人車無事
但對方機車右邊車損,雙腳破皮及挫傷烏青一大片
幫忙叫警察及救護車,也跟著去醫院探望傷者
當下朋友以為有保第三責任險
跟對方說保險會負責,等對方修車單來會全權處理
後來回家聯絡保險員才發現自己只有強制險(傻眼
過幾天對方傳來修車單共1萬
也詢問對方的賠償金額預計多少
對方說車損、安全帽、工作損失七天(有醫生診斷證明及薪資證明
共三萬元
但朋友覺得太多了,想跟對方談車損應該分肇責比例賠錢而不是100%
他甚至去調閱監視器,說對方疑似超速,也應該有責任
結果打電話被對方洗臉,說都沒告你過失傷害,賠償金額也沒亂灌水
現在還當柯南告他疑似超速,說要法院見...
雖然已經勸朋友他自己錯在先,當作買經驗就好了
但還是想上來問問看有沒有什麼地方是我們沒注意,可以少賠一點呢?
還是應該等一個月後的初步報告再跟對方談呢?
朋友真的很有誠意想和解,請大家幫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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