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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改排氣管違法嗎?換非原廠管沒辦變更登記罰 3,600 元,噪音超標罰 3,600~36,000 元;104 年後出廠的 125cc 上限 90 分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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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1. 換管:先辦變更登記
  2. 噪音:上限依出廠年份與排氣量
  3. 拆消音器上路:警察開單
  4. 不適用的情況
  5. 實際該怎麼做

站上 2019 年有車友分享,騎 X-ADV 被環保局路邊稽查:委外人員坐在路邊錄影,一個月後收到公文要求到指定地點做噪音檢驗。也有人問排氣管破洞、聲音很大要去哪裡焊。改管、破管牽涉兩套法規:換管本身歸監理站管,聲音太大歸環保局管,拆消音器上路則是警察開單。

換管:先辦變更登記

情況 規定 條文
設備變更 要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記並檢驗合格,規格變更依附件十五 安全規則第 23 條
排氣管數量、左右側安裝位置 機車不得變更 安全規則第 23-1 條第 2 項第 3 款
換非原型式排氣管沒辦異動登記 1,800 元加倍為 3,600 元,責令 15 日內檢驗 處罰條例第 16 條第 2 項
檢驗逾期 15 日以上 吊扣牌照,到檢驗合格才發還 同上
檢驗逾期 2 個月以上 註銷牌照 同上
排氣管、消音器損壞不修,或擅自變更規格影響行車安全 900~1,800 元,責令改正 處罰條例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款

處罰條例第 3 條第 8 款寫明「汽車(包括機車)」,所以上表的條文都適用機車。附件十五要求繳驗哪些證明文件,本文沒有展開,換管前可以先問監理站。

噪音:上限依出廠年份與排氣量

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把車輛分成第一期到第六期。機車 104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廠的適用第五期,107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廠的適用第六期,兩期的使用中原地噪音上限相同:

排氣量 使用中原地噪音上限
50cc 以下 84 dB(A)
超過 50cc 至 100cc 90 dB(A)
超過 100cc 至 175cc 90 dB(A)
超過 175cc 至 550cc 90 dB(A)
超過 550cc 94 dB(A)

104 年以前出廠(第一期到第四期)的機車,使用中原地噪音上限是「該車型新車型審驗合格證明文件所載的原地噪音檢驗值加 5 dB(A)」,94 年 7 月 1 日以後出廠的另不能高於第三期新車型審驗上限,所以每個車型不同。

超標或被檢舉時的罰則:

情況 罰則 噪音管制法
噪音超過管制標準 3,600~36,000 元,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按次處罰,情節重大移請監理機關吊扣牌照至改善完畢 第 26 條第 1 項
1 年內再度超標 得吊扣牌照 6 個月 第 26 條第 2 項
被檢舉後不依通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 3,600~36,000 元,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按次處罰 第 13、28 條

民眾檢舉要在發現後 30 日內提出,並留真實姓名、電話和地址;環保局查證確有妨害安寧,才會通知車主到指定地點檢驗(檢舉辦法第 2、3 條)。2019 年那位車友收到的,就是這種通知。

拆消音器上路:警察開單

安全規則第 99 條:機車不得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處罰條例第 43 條第 1 項第 5 款處 6,000~36,000 元並當場禁止駕駛;同條第 4 項另吊扣牌照 6 個月;1 年內再違反,吊扣駕駛執照 6 個月。這比沒登記的 3,600 元重很多。

不適用的情況

  • 電動機車:沒有排氣管與消音器,本文的換管規定不適用;電動自行車改裝另見本站的電動自行車改速度違法嗎
  • 汽車改管:條文相同,但噪音上限依車種、功率另列,本文只整理機車
  • 檢驗地點、費用與流程:由各縣市環保局與監理站辦理,本文沒有查證
  • 改管是否「影響行車安全」: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款的認定由執法機關個案判斷,本文不下結論
  • 附件十五的變更檢驗細節:要繳驗的證明文件依附件規定,本文沒有展開

實際該怎麼做

  1. 換管前先問車行或監理站,這支管能不能辦變更登記、要準備哪些文件
  2. 換好後到監理站辦異動登記並檢驗,不要拖過 15 天
  3. 查清楚自己的車是哪年出廠:104 年以後的對照上表,更早的看審驗值加 5 dB(A)
  4. 收到環保局檢驗通知,在期限內到指定地點受檢;不合格依通知限期改善
  5. 原廠管破洞或消音棉老化,先修好再上路,以免同時違反第 16 條與噪音標準

每年的牌照稅與燃料費,可以看本站的機車一年要繳多少稅。

常見問題

機車換排氣管要登記嗎?沒登記罰多少?

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3 條:引擎、車身等設備變更要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記並檢驗合格,規格變更依附件十五辦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6 條第 2 項:非原型式排氣管不依規定申報異動登記,按第 1 項最高額 1,800 元加倍處罰,也就是 3,600 元,並責令 15 日內檢驗;逾期 15 日以上吊扣牌照至檢驗合格,逾期 2 個月以上註銷牌照。

機車噪音標準是幾分貝?

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附表一、二:104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廠的機車,使用中原地噪音上限為 50cc 以下 84 dB(A)、超過 50cc 至 550cc 90 dB(A)、超過 550cc 94 dB(A)。更早出廠的,上限是該車型審驗合格證明所載的原地噪音值加 5 dB(A)。

被環保局通知機車噪音檢驗,不去會怎樣?

噪音管制法第 13 條:被檢舉的車輛經主管機關通知,應在指定期限內到指定地點接受檢驗。第 28 條:不依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 3,600~36,000 元,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按次處罰。

拆掉消音器騎車,警察會開罰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9 條:機車不得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第 1 項第 5 款:處 6,000~36,000 元並當場禁止駕駛,同條第 4 項並吊扣牌照 6 個月;1 年內再違反,吊扣駕駛執照 6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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