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被擊落 - 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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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影片來回看了很多次,我是沒有看到時速,但鍵盤估,

大概也是50-60KPH左右,以一般上路速度來說不算太快。


推文一樓被噓爆,這裡提供一點想法。

因為工作的關係有看過車鑑會不少報告,

所以以本案來說,如果送車禍鑑定,原PO要吃到「無肇事因素」的機率其實不高。

當然這件事情本身合不合理,可以有很多不同想法。

針對「路口應減速」這個注意義務來說,

其實「應該減速到甚麼程度」,並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是相對判斷。

如果是「無號誌路口」,這個標準會相當嚴格(車鑑會觀點,法院未必相同)。

某區車鑑會曾經認為:在無號誌路口,必須要減速到「隨時可停車」的程度。

這是甚麼意思?

只要你「撞上」,我就可以嘴妳「沒有減速到隨時可停車的程度」,

已經嚴格到「只要事故發生,兩方至少會有這個肇事因素」。

當然,該案是在醫院旁的無號誌路口,也有可能是這樣才比較嚴格。

(「隨時可停車」的標準荒謬到我想請車鑑委員到隨便一個路口示範給我看)




但我們若要自保,當然是要盡可能做到不會被詬病的程度,

所以就算在有號誌路口,還是要「比平常慢」,至於要多慢,就自己拿捏吧...

依照路口不同相信大家有不同判斷。

只是如果在「無號誌路口」請一定要「非常慢」,不然就算遇到三寶,你也會吃虧的。

三寶的可怕之處就在,

一旦發生事故,只要你不是完全無責,他車子越破、裝備越少,

不論人身或者財損,都可能會很巨大,

相同條件下,你的車子主動防護與你的人身被動防護做得越好,你的損失就會越少,

如此一來,就算你的肇責比例低,因此導致你的過失比例較低,

過失相抵之下,也可能反而是你要賠他(民事部分)。


所以這種事情大家除了關注後續程序以及責任歸屬之外,

更重要的是檢討各類型的事故,想想以後自己該如何避免。


這不是在檢討受害者,事故發生沒有人願意,在責任歸屬的層次以外,雙方都是受害者。

我們可以譴責三寶,

畢竟他們雖然不是故意的,

但「毫不在乎安全的態度與做法」已經可以說是重大過失到近乎故意,

台灣交通當局的怠忽,我們有目共睹,

官方的車鑑機構,也並非如你我所想的那麼「專業」,

一連串的「得過且過」造就了台灣的道路戰爭,

只要騎上機車的那一刻,我們都應該致力提升自己的生存率,

並進而避免自己成為那數字上的+1。


最後分享一個自己6年前的無知不良示範
(畫質很差,那年代的便宜行車紀錄器就是這樣了....)

https://youtu.be/GVGJLgfCq2k


除了三寶在橫向路口未綠燈就大外割以及我在路口黃燈搶快之外,
大家不妨想想還有甚麼可以檢討的地方,
以及如果換做是自己,會如何反應?
自己是否也有影片中或多或少的不良習慣?

最後希望大家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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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04-01
騎車時要會觀察前車是否減速(想切車道) 右偏(想轉彎)
Ethan avatarEthan2018-04-06
我之前是騎車被一台車從內線切出來找車位,結果我就撞
到了
那我是不是也是為保持安全距離呢?
Hedwig avatarHedwig2018-04-09
突然變換車道的車,一開始並非在我方車前,我想不到保持安
全車距的問題就是了
Connor avatarConnor2018-04-11
在我自己的案例裡,對方突然變換車道切入我前方1公尺內導
致撞擊,我是判定無肇責的
Poppy avatarPoppy2018-04-12
(雖然對方在肇責鑑定之後還想討五千,最後為了後續省麻煩
給對方三千)
Olga avatarOlga2018-04-13
剛才騎車出門買東西就遇到兩個。一個騎在前面左右
漂移;另一個是騎在外側超慢速然後到了十字路口再停
車,最後來個大外割左轉。
James avatarJames2018-04-17
我被噓是沒差 只是想傳達自己的性命只有自己最重視 願意
花多少心力看個人
Daniel avatarDaniel2018-04-19
華江橋接文化路 那裡一堆搶黃燈的三寶
Zanna avatarZanna2018-04-24
我印象之前我公司同事聊天的時候有聽到肇責他朋友3對方7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8-04-27
結果他朋友賠的錢比對方還要多..因為對方的車很貴
Faithe avatarFaithe2018-04-28
Connor avatarConnor2018-05-02
很少全責的困難點在於,要證明你已注意後才撞上。 大部分車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8-05-05
禍要全責很難,然後像上面J說的蠻常發生的,責任比小不代表
Mia avatarMia2018-05-08
賠的錢就少,這時候就是保險的差別了,第三人財損真的別省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8-05-0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T666XwJR2s
Motorcycles and speed. Slowing down won't kill you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8-05-13
這個就很詭異,明明有支幹道和左方讓右方車,怎麼肇責
還會判的亂七八糟。
Doris avatarDoris2018-05-16
結論:保險保高一點卡實在
Sandy avatarSandy2018-05-16
上面那影片,那煞車距離和咬死,應該是拿來推廣ABS的最好
範例...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8-05-18
前一篇跟這篇文章都有寫"大外割"這個名詞,是什麼意思?
Robert avatarRobert2018-05-18
因為法官跟很多委員是不騎機車的
Robert avatarRobert2018-05-23
車鑑會就只是個流程,叫他們先跟法院喬好行不行根本浪費時間
Bennie avatarBennie2018-05-25
罩責分析1.警察(現在沒了)2.網友3.車鑑4.當前法官說了算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8-05-29
其他很多人提我就不說了,只想說影片本身就可證明原po
明明可更早減速卻未盡力減速(先按喇叭過一下手才伸出去
煞=並未盡全力避免事故發生),我的認知裡光是這部分原p
o就需要承擔一些肇事責任了,當然比例什麼的不是我說了
算,但已經不會是0肇責應該是無誤的
Isla avatarIsla2018-06-01
大外割是柔道一個動作,但在這邊我曉得就是從最右側要左
轉這種橫跨車道動作
Robert avatarRobert2018-06-03
十字路口沒減速 恐怕很難沒肇事責任
Agnes avatarAgnes2018-06-06
對,前車有轉頭或右偏(有的汽車打左轉燈卻先又偏)
Yedda avatarYedda2018-06-07
我都會先把機車右切或者左切,預留閃躲空間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8-06-11
每天要專心預測前車動向,真的有夠累的。開車更累Or
z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8-06-13
推理性討論
Noah avatarNoah2018-06-15
一般路上 50-60其實都超速了 所以其實很難沒有責任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8-06-15
因為這個紅綠燈隨時要變 你要搶快 所以你是沒有減速的打算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8-06-19
推Azym,每次有人違規就有人算守法很難嗎,呵呵,交通規
則拿出來,幾乎出門就很難不違規,只是抓不抓而已,台2
1限速30喔,呵呵
Kama avatarKama2018-06-22
按喇叭也是避免事故發生的手段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8-06-24
推這篇 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