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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9523752 (Wayne Chang)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騎士嚇到自摔亡 開車沒撞到人卻遭判刑
時間: Thu Jan 28 00:51:41 2016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華視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騎士嚇到自摔亡 開車沒撞到人卻遭判刑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退文,貼廣告也會被退文喔!
2016/01/27 19:30 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一名葉姓女子開車行經羅斯福路時,太過貼近同方向一輛機車,導致騎機車的李姓男
子受驚嚇而擦撞另輛機車,最後自摔身亡,當時葉女認為車禍與他無關,沒停車察看就離
開現場,結果被控肇事逃逸,台北地院認定葉女無肇責,但她害李男受驚嚇而自摔,卻沒
停車協助救人,已觸犯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今天(27日)重判葉女1年4月徒刑,若依此判
刑確定,葉女須入獄服刑。
合議庭認為,雖然葉女並非這起死亡車禍的肇事者,李男的死亡也與葉女無關,但因她開
車貼近李男,導致李男受驚嚇而重心不穩,機車開始搖晃,最後擦撞另一側機車,自摔倒
地身亡,因此葉女的駕駛行為,是引發李男死亡結果的「連貫交通活動一環」,依照最高
法院見解,葉女也必須負起在場協助救護的責任,但她卻沒停車察看,已觸犯肇事致人死
亡逃逸罪。
這起車禍發生在2014年9月26日上午,一名李姓男子騎機車由北往南行駛在台北市羅斯福5
段馬路上,葉女則開車戴著丈夫與李男同向行駛,李男發現葉女的車輛貼近,受到驚嚇,
導致機車重心不穩,隨即左右搖晃,最後擦撞另一側機車,自摔倒地,送醫宣告不治。
目擊者證稱,事發時葉女駕駛的車輛曾減速,但沒停車察看,就開車離去,警方循線將葉
女約談到案,並以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函送北檢偵辦。
檢察官依照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認定李男自摔身亡,葉女並無肇責,因此不構
成過失致死罪,但仍依肇事逃逸罪將她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葉女供稱當時坐在副駕駛座的丈夫曾告知聽到碰撞聲音,她也從照後鏡
看到右側外車道有2 輛機車倒下,以為是單純2輛機車擦撞,才沒停車察看。
法官勘驗葉女的行車紀錄器,發現事故發生時,葉女的車輛離李男的機車很近,且葉女在
車內應有聽到機車碰撞聲,而機車倒地後,葉女一度減速行駛,因此認定葉女知道車禍發
生,且屬於「連貫交通活動一環」,卻未下車協助救護,已觸犯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仍
可上訴。(圖片來源/翻攝畫面,示意圖)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601/201601271710989.html#.VqjyKfl96Hs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連貫交通活動一環?
到底為啥被判刑呢?
我真的看不懂@@
樓下你說說看~
--
---德國新教牧師馬丁·尼莫拉 Martin Niemller (1892-1984)
當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時,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當他們追殺社會民主黨員時,我不是社會民主黨員,我繼續不說話;
當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時,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當他們追殺猶太人時,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向我來,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
作者: s9523752 (Wayne Chang)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騎士嚇到自摔亡 開車沒撞到人卻遭判刑
時間: Thu Jan 28 00:51:41 2016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華視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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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嚇到自摔亡 開車沒撞到人卻遭判刑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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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7 19:30 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一名葉姓女子開車行經羅斯福路時,太過貼近同方向一輛機車,導致騎機車的李姓男
子受驚嚇而擦撞另輛機車,最後自摔身亡,當時葉女認為車禍與他無關,沒停車察看就離
開現場,結果被控肇事逃逸,台北地院認定葉女無肇責,但她害李男受驚嚇而自摔,卻沒
停車協助救人,已觸犯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今天(27日)重判葉女1年4月徒刑,若依此判
刑確定,葉女須入獄服刑。
合議庭認為,雖然葉女並非這起死亡車禍的肇事者,李男的死亡也與葉女無關,但因她開
車貼近李男,導致李男受驚嚇而重心不穩,機車開始搖晃,最後擦撞另一側機車,自摔倒
地身亡,因此葉女的駕駛行為,是引發李男死亡結果的「連貫交通活動一環」,依照最高
法院見解,葉女也必須負起在場協助救護的責任,但她卻沒停車察看,已觸犯肇事致人死
亡逃逸罪。
這起車禍發生在2014年9月26日上午,一名李姓男子騎機車由北往南行駛在台北市羅斯福5
段馬路上,葉女則開車戴著丈夫與李男同向行駛,李男發現葉女的車輛貼近,受到驚嚇,
導致機車重心不穩,隨即左右搖晃,最後擦撞另一側機車,自摔倒地,送醫宣告不治。
目擊者證稱,事發時葉女駕駛的車輛曾減速,但沒停車察看,就開車離去,警方循線將葉
女約談到案,並以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函送北檢偵辦。
檢察官依照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認定李男自摔身亡,葉女並無肇責,因此不構
成過失致死罪,但仍依肇事逃逸罪將她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葉女供稱當時坐在副駕駛座的丈夫曾告知聽到碰撞聲音,她也從照後鏡
看到右側外車道有2 輛機車倒下,以為是單純2輛機車擦撞,才沒停車察看。
法官勘驗葉女的行車紀錄器,發現事故發生時,葉女的車輛離李男的機車很近,且葉女在
車內應有聽到機車碰撞聲,而機車倒地後,葉女一度減速行駛,因此認定葉女知道車禍發
生,且屬於「連貫交通活動一環」,卻未下車協助救護,已觸犯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仍
可上訴。(圖片來源/翻攝畫面,示意圖)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601/201601271710989.html#.VqjyKfl96Hs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連貫交通活動一環?
到底為啥被判刑呢?
我真的看不懂@@
樓下你說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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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新教牧師馬丁·尼莫拉 Martin Niemller (1892-1984)
當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時,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當他們追殺社會民主黨員時,我不是社會民主黨員,我繼續不說話;
當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時,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當他們追殺猶太人時,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向我來,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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