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初判表雙方責任 - 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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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方為騎單車買菜的老婦人,逆向行駛後又轉與對方機車騎士對撞。我方:老婦人擦傷(當天有前往醫院開驗傷單並已申請強制險理賠)、胸口安裝的心律調節器有些易位(正就醫仔細檢查中)、單車前輪扭曲變形(有照片)、所採買的蔬果毀損(沒有照片可佐證)。對方:無傷、機車前擋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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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h avatarEdith2015-06-17
1.初判表結果為.我方:腳踏自行車,慢車駕駛人未依標誌之指示行駛(逆向)。<第74條第1項第1款>對方:普通重型機車,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回答.你們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24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4條.對方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2.請問就初判表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5-06-21
國人平均壽命越來越長,擔心的不是走的太早,而是活的太久的醫療費用問題根據衛生署健保局公布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相關統計資料國人所繳健保費每100元就有27元是幫助重大傷病患者的就醫需要癌症一直都蟬聯國人的十大死因第一位治療癌症的標靶藥物價格非常的昂貴一旦進行治療,藥費動輒數��
Sarah avatarSarah2015-06-17
說實在的假如是我家人違規被撞的我都不好意思向對方求償只希望家人記取教訓趕緊和解了事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5-06-19
你好:事的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底下為你回答問題,請問就初判表的內容,我們仍可以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嗎?單車的損失、蔬果的損壞、甚至是過失傷害的部分?答:1.可以。2.我方可以要求我方在本次事故中所衍生的相關損失,包括車損、其他財損、醫療費用、工作損失及看護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