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是7/24騎車上班途中,
直行通過綠燈路口時 ,
被闖紅燈轎車擦撞倒在路口,
當下半個身體被壓在摩托車下,立刻請肇事者報警
請救護車來,送急診後當下覺得只有膝蓋手肘挫傷
沒有其他不舒服,但休息兩天的過程中一直出現
頭暈頭痛的情況,一直到現在約兩週,還是沒改善
去檢查說是腦震盪,醫生只要我在家休息,
沒有照腦部斷層,腦波檢查也要排到8/17,
想知道因為沒有在車禍當下檢查出腦震盪,
這部分的醫療費用可以跟肇事者要求賠償嗎?
一直不舒服上班已經請了4.5天假,
好怕他們不認腦震盪,不願賠償這些額外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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