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擦撞問題請教 - 機車
By Eden
at 2014-02-16T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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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部分,而警方詢問我當時時速,我告知當時未注意時速多少,員警說你平時時速,我
:回說平時時速大約六十。
要會保護自己 你自己不確定車速 更不知這路段限速多少
茫茫然就說60 萬一這路段限速50 不就超速 那責任你要負責較大
你要說 不清楚 沒很快 剛起步~~
: 傷勢後得知,胸部撞到後有挫傷不過還是門牙斷半顆比較嚴重;他希望我儘快到保險那處
: 理強制險的部分及後續理賠。
他在坑你阿 監視器不可能看的到車速
: 現在員警是說,我可以上台中市政府交通便民服務下載事故資料申請,但是可能沒有正
: 式開三聯單使得我填資料送出後只顯示「查無此案件資料」
: 詢問身邊親友,有人說我是直行,他侵犯我的路權,對於我受的損傷可以向對方求償;也
: 有人說如果是他不對,我不必向保險公司出強制險的部分,反而是對方要出險賠我。
: 請問各位版友,我接下來怎麼做會比較好??? 謝謝各位
我的經驗分享
1.報案一定要叫警察開單
你保險的理賠 要有警察開單 才能確定有車禍的發生
警察會拍照 等證據 才會理賠給雙方
2.責任歸屬不是你覺得或是對方覺得就算
如果有報案 有開單
可以像交通隊 申請事故鑑定 上面會清清楚楚寫責任歸屬
如果你真的有超速 監視器畫面也無法正確判斷你的車速
鑑定報告是不會寫你有超速 真的有科學計量儀器的數據
才會被採用 有了事故鑑定報告 他要怎麼跟你"灰"都沒有用
3.車禍是雙方互相理賠
對方保險公司賠你 你保險公司賠對方
保險是不管肇事責任的 所以你一定還是要跟你的保險公司提出
(強制險只理賠對方開的出單據的醫藥費 對方身體損失是不理賠)
台灣法律很畸形 不是你的錯 還是以"因注意而未注意"扣在你身上
要你負擔3~4成的責任(你的case也是)
既使對方闖紅燈 或是你停等紅燈被追撞之類 才有可能1-2成
100% 這是不可能 (發生車禍就是你衰~~)
所以不要為了省錢 只保強制險 不保第三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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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rew
at 2014-02-20T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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