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是誰的問題? - 機車
By Daph Bay
at 2017-12-23T15:36
at 2017-12-23T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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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反映出一個問題:很多人不太了解車道之間的關係。
以影片來說,原PO行駛的車道是甚麼?
沒有看到機車專用或者優先的標誌,
且與左側車道之間是「白色實線」。
這代表甚麼?
代表這個車道是「慢車道」
參:《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183-1條: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
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公分,除臨近路口得採車道線劃設,
並以六十公尺為原則外,應採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免設之。劃設本標線
,距離人行道、路緣或車輛停放線應有二公尺以上之寬度。道路設有劃分
島;其功能為劃分快慢車道者,應劃設本標線於分隔島之兩側,與劃分島
間隔至少十公分。
好,再來我們來看這台汽車的轉彎行為。
有違規嘛?
100%有。
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2條1項: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中略)
第四款: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
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
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看到「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就知道,這是要在路口前30公尺就要換入的。
所以這種直接轉的轉彎方法是違規的。
不過本件來說,如果撞上去,原PO很可能也會有行經路口未減速的責任...
(雖然理論上是行經無號誌路口才有強制要減速,但我們的車鑑會~~~)
----------------------------------
整理一下臺灣87%駕駛人欠缺的觀念:
1.道路白色實線右邊的車道,如果沒有寫機車專用道或優先道,那叫做「慢車道」
,不是「機車道」。(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3-1條)
2.承前,在轉彎、起駛、臨停以外,小型車跟大重都「不能走慢車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5條第2項)
3.如果在快車道(慢車道的左一車道)要右轉,「必須」「在路口30M以前」駛入
慢車道,並且準備右轉。
(從2可知,這時候行駛慢車道不會違規,反而是「必須」行駛)
4.就算這時候該慢車道是「機車優先道」,還是要依照3.的要點來右轉。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1條第1項)
所以大家會看到幾乎所有的汽車都是直接橫越慢車道右轉,這是違規的。
請大家自己開車的時候也要注意,要右轉的時候請務必「提前」到慢車道,
不要覺得那是「給機車走的」。
最後有一個棘手的問題來了,如果是「機車專用道」的時候怎麼辦呢....?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條第1項規定是這麼說的:
「車種專用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僅限於某車種行駛之專用車道,其他車種及
行人不得進入。」
各位可以看到,他不像優先道或者慢車道的規定一樣有寫「除轉彎、準備停車、
起駛...外」的規定,所以可以認定優先道是「沒有例外」的!!!
所以,當你開在機車優先道的左邊一車道,要右轉的時候,該怎麼辦呢?
對,只能硬切,不能提早到最右側車道。
這就是我們交通單位偉大的強迫交織設計~~~感恩SEAFOOD讚嘆SEAFOOD!!!
所以機車專用道真的保護機車族嗎?大家可以多想想,至少我是不信啦,ㄏㄏ
這種開車或騎車的時候都令人混亂的鬼東西,保護誰?
好像有點離題了,總之只是想發發牢騷,順便提醒各位我們的車道畫分規則。
--
|| | | 車車| █ █ψ
|| 禁 | 禁 | 車| █ █
|| 行 | 行 |︹ 車| 騎士: ██ ███
|| 機 | 機 |公 車| 我以前和你一樣是個好公民, █ █
|| 車 | 車 |車 || 直到我跨上了我的車。 █ █
|| | |︺ 車| This is TAIPEI.
--
以影片來說,原PO行駛的車道是甚麼?
沒有看到機車專用或者優先的標誌,
且與左側車道之間是「白色實線」。
這代表甚麼?
代表這個車道是「慢車道」
參:《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183-1條: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
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公分,除臨近路口得採車道線劃設,
並以六十公尺為原則外,應採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免設之。劃設本標線
,距離人行道、路緣或車輛停放線應有二公尺以上之寬度。道路設有劃分
島;其功能為劃分快慢車道者,應劃設本標線於分隔島之兩側,與劃分島
間隔至少十公分。
好,再來我們來看這台汽車的轉彎行為。
有違規嘛?
100%有。
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2條1項: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中略)
第四款: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
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
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看到「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就知道,這是要在路口前30公尺就要換入的。
所以這種直接轉的轉彎方法是違規的。
不過本件來說,如果撞上去,原PO很可能也會有行經路口未減速的責任...
(雖然理論上是行經無號誌路口才有強制要減速,但我們的車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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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一下臺灣87%駕駛人欠缺的觀念:
1.道路白色實線右邊的車道,如果沒有寫機車專用道或優先道,那叫做「慢車道」
,不是「機車道」。(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3-1條)
2.承前,在轉彎、起駛、臨停以外,小型車跟大重都「不能走慢車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5條第2項)
3.如果在快車道(慢車道的左一車道)要右轉,「必須」「在路口30M以前」駛入
慢車道,並且準備右轉。
(從2可知,這時候行駛慢車道不會違規,反而是「必須」行駛)
4.就算這時候該慢車道是「機車優先道」,還是要依照3.的要點來右轉。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1條第1項)
所以大家會看到幾乎所有的汽車都是直接橫越慢車道右轉,這是違規的。
請大家自己開車的時候也要注意,要右轉的時候請務必「提前」到慢車道,
不要覺得那是「給機車走的」。
最後有一個棘手的問題來了,如果是「機車專用道」的時候怎麼辦呢....?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條第1項規定是這麼說的:
「車種專用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僅限於某車種行駛之專用車道,其他車種及
行人不得進入。」
各位可以看到,他不像優先道或者慢車道的規定一樣有寫「除轉彎、準備停車、
起駛...外」的規定,所以可以認定優先道是「沒有例外」的!!!
所以,當你開在機車優先道的左邊一車道,要右轉的時候,該怎麼辦呢?
對,只能硬切,不能提早到最右側車道。
這就是我們交通單位偉大的強迫交織設計~~~感恩SEAFOOD讚嘆SEAFOOD!!!
所以機車專用道真的保護機車族嗎?大家可以多想想,至少我是不信啦,ㄏㄏ
這種開車或騎車的時候都令人混亂的鬼東西,保護誰?
好像有點離題了,總之只是想發發牢騷,順便提醒各位我們的車道畫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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