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闖高速公路 - 單車
By Anonymous
at 2008-05-29T02:27
at 2008-05-29T02:27
Table of Contents
剛剛翻了一下
一般民眾誤闖的結局是什麼
答案如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4/new/nov/17/today-so6.htm
《一》 橫死
機車闖國道 兩學生屍塊飛散
〔記者王榮祥╱高縣報導〕正修科技大學電機系兩名四年級男生柯智淳與江振諭,昨天清
晨共乘一部機車,闖入國道中山高速公路九如段後,不幸遭後方來車輾斃,現場屍塊散落
一地,慘不忍睹;家屬與同學目睹現場慘狀,泣不成聲。
警方根據機車(車號HSQ-061)後側無明顯被撞痕跡及現場屍塊散佈情況初步研判,兩人
可能先遭速度極快的大車「掃到」後重心不穩而摔車,再遭「不只一部」車輛陸續輾過,
呼籲現場目擊者出面協助指認,這也是中山高高雄段今年首例機車上國道、騎士被撞死的
意外。
轄區國道公路警察五隊指出,事故發生在昨日清晨五時零六分許,事發前曾有熱心駕駛通
報,指稱有兩名年輕男子騎乘機車進入中山高九如段北上車道,警方聞訊後通知附近巡邏
車前往瞭解,不料警車趕抵現場時,兩名學生已慘死,前後不過短短幾分鐘。
警方表示,兩名學生出事地點在中山高北上三六五公里三四三公尺處,距離高雄市九如路
北上匝道入口約一公里,死者疑因遭多部車輛輾過,屍塊散佈達六十餘公尺,現場慘不忍
睹。
警方指出,中山高九如段包含路肩共有四線道,兩名學生騎乘機車疑似在中間車道(由內
向外第二車道)出事,屍塊與血跡大多分佈在中間車道上,機車則滑到內線車道,後又遭
一部廂型車撞擊,廂型車林姓駕駛遂緩緩將車開至路肩,當時機車仍卡在廂型車右前輪下
。
林姓駕駛在偵訊時向警方表示,當時天色昏暗,他未看見前方有異狀,直到感覺車子底下
好像壓到「硬物」、無法順利前進,才將車子開到路肩﹔警方另在現場找到一塊掉落的自
小客車車牌(車號CL-5221),經調查證實為已經報失竊的車牌,警方不排除與車禍有關
。
死者家屬與同學事後陸續趕到現場,看到兩人慘死國道均痛哭失聲,柯智淳的家人向警方
表示,機車是今年十月中旬剛過十八歲生日的柯智淳所有,他四天前才考取駕照,三天前
才騎車上路,柯智淳還是家中獨子﹔兩死者家屬紛說,怎麼會發生這種事,令人無法接受
。
--------------------------------------------------------------------------------
《二》警車護送(可能附送罰款三千)
想走「捷徑」 騎車硬闖
〔記者王榮祥╱高縣報導〕國道五隊指出,每個月平均約有六至七起機、腳踏車誤闖國道
案,多數是不熟悉路況,但仍有少部分騎士想走「捷徑」,還有大學生被攔下後竟告訴員
警,「同學說這條路比較快」。
昨天兩名大學生誤闖國道後發生意外慘死,警方也相當惋惜,雖無法確定兩學生騎車上國
道的動機,卻也沈重呼籲大專院校應加強交通安全宣導,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國道公路警察五隊統計,每個月平均約開出二至三張機、腳踏車闖入國道案,每張罰單三
千元,若加上部分不熟悉路況、非刻意上國道而警察未開罰者,每月平均約有六至七起違
規案件。第一線員警私下更透露,每個月至少有十幾起。
警方說明,一旦發現有人違規騎機車或腳踏車上國道,都會先瞭解「緣由」後再做處置,
對於部分不熟悉路況的農夫、老翁或精神異常者,會加以開導後護送下國道,但針對少數
意圖走「捷徑」的機車騎士,則會開出三千元罰單﹔而員警只要攔截到機、腳踏車,無論
有無開罰,都會由一名員警騎車從路肩下國道,警車則跟在後方戒護,必要時會請拖吊車
將機車運下國道。
警方表示,今年十月份就曾有義守大學與樹德科大學生,分別因騎車上國道被罰,義守的
大學生是騎車由九如路匝道北上,欲從鼎金交流道下,樹德學生則是騎車從燕巢交流道上
國道十號,欲從仁武交流道下,分別被巡邏警車攔下開罰。
但其中一名女大學生被開罰單後竟向員警指稱,「同學都說這條路比較快」﹗讓警方有些
錯愕。
--------------------------------------------------------------------------------
誤上國道 可請警察護送
〔記者李文儀╱台北報導〕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及國道公路警察局昨天表示,確實偶有機車
、腳踏車或行人誤上高速公路,但以老人、外勞較多,且較常出現在新通車路段,一旦發
生事故,都是嚴重的死亡車禍,一般責任也多歸屬違規行駛高速公路者。
不過警廣卻常接到類似路況通報,單是昨天統計就有四件行人、三件機車、兩件腳踏車上
高速公路的狀況。
高公局指出,昨天這起事故發生在已通車許久的中山高速公路高雄端,詳細原因還要警方
再查證;如果一般民眾真的不小心走錯高速公路,一定要立刻從路肩旁翻到護欄外,然後
以行動電話或路邊的緊急電話聯繫國道警察,由警察前來護送下高速公路。
日前中部就有一位老先生騎著機車誤上高速公路,最後老先生坐上警車,機車則由國道警
察騎下高速公路。
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一般非汽車上高速公路多以誤闖居多,有時候是在夜間車少未注意
的狀態下,但也有極少數故意的案例。
國道公路警察局強調,一旦發生事故,多會造成嚴重死傷,但在肇事責任歸屬上,由於機
車或腳踏車上高速公路就是違規,因此多會歸責於違規上高速公路者。
--------------------------
所以
正常的狀況來說
發現自己誤闖了
還是打路旁的緊急電話
或是撥個手機
請求警察叔叔救你吧~~~
一般來說
警察叔叔都會原諒你的
--
一般民眾誤闖的結局是什麼
答案如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4/new/nov/17/today-so6.htm
《一》 橫死
機車闖國道 兩學生屍塊飛散
〔記者王榮祥╱高縣報導〕正修科技大學電機系兩名四年級男生柯智淳與江振諭,昨天清
晨共乘一部機車,闖入國道中山高速公路九如段後,不幸遭後方來車輾斃,現場屍塊散落
一地,慘不忍睹;家屬與同學目睹現場慘狀,泣不成聲。
警方根據機車(車號HSQ-061)後側無明顯被撞痕跡及現場屍塊散佈情況初步研判,兩人
可能先遭速度極快的大車「掃到」後重心不穩而摔車,再遭「不只一部」車輛陸續輾過,
呼籲現場目擊者出面協助指認,這也是中山高高雄段今年首例機車上國道、騎士被撞死的
意外。
轄區國道公路警察五隊指出,事故發生在昨日清晨五時零六分許,事發前曾有熱心駕駛通
報,指稱有兩名年輕男子騎乘機車進入中山高九如段北上車道,警方聞訊後通知附近巡邏
車前往瞭解,不料警車趕抵現場時,兩名學生已慘死,前後不過短短幾分鐘。
警方表示,兩名學生出事地點在中山高北上三六五公里三四三公尺處,距離高雄市九如路
北上匝道入口約一公里,死者疑因遭多部車輛輾過,屍塊散佈達六十餘公尺,現場慘不忍
睹。
警方指出,中山高九如段包含路肩共有四線道,兩名學生騎乘機車疑似在中間車道(由內
向外第二車道)出事,屍塊與血跡大多分佈在中間車道上,機車則滑到內線車道,後又遭
一部廂型車撞擊,廂型車林姓駕駛遂緩緩將車開至路肩,當時機車仍卡在廂型車右前輪下
。
林姓駕駛在偵訊時向警方表示,當時天色昏暗,他未看見前方有異狀,直到感覺車子底下
好像壓到「硬物」、無法順利前進,才將車子開到路肩﹔警方另在現場找到一塊掉落的自
小客車車牌(車號CL-5221),經調查證實為已經報失竊的車牌,警方不排除與車禍有關
。
死者家屬與同學事後陸續趕到現場,看到兩人慘死國道均痛哭失聲,柯智淳的家人向警方
表示,機車是今年十月中旬剛過十八歲生日的柯智淳所有,他四天前才考取駕照,三天前
才騎車上路,柯智淳還是家中獨子﹔兩死者家屬紛說,怎麼會發生這種事,令人無法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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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警車護送(可能附送罰款三千)
想走「捷徑」 騎車硬闖
〔記者王榮祥╱高縣報導〕國道五隊指出,每個月平均約有六至七起機、腳踏車誤闖國道
案,多數是不熟悉路況,但仍有少部分騎士想走「捷徑」,還有大學生被攔下後竟告訴員
警,「同學說這條路比較快」。
昨天兩名大學生誤闖國道後發生意外慘死,警方也相當惋惜,雖無法確定兩學生騎車上國
道的動機,卻也沈重呼籲大專院校應加強交通安全宣導,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國道公路警察五隊統計,每個月平均約開出二至三張機、腳踏車闖入國道案,每張罰單三
千元,若加上部分不熟悉路況、非刻意上國道而警察未開罰者,每月平均約有六至七起違
規案件。第一線員警私下更透露,每個月至少有十幾起。
警方說明,一旦發現有人違規騎機車或腳踏車上國道,都會先瞭解「緣由」後再做處置,
對於部分不熟悉路況的農夫、老翁或精神異常者,會加以開導後護送下國道,但針對少數
意圖走「捷徑」的機車騎士,則會開出三千元罰單﹔而員警只要攔截到機、腳踏車,無論
有無開罰,都會由一名員警騎車從路肩下國道,警車則跟在後方戒護,必要時會請拖吊車
將機車運下國道。
警方表示,今年十月份就曾有義守大學與樹德科大學生,分別因騎車上國道被罰,義守的
大學生是騎車由九如路匝道北上,欲從鼎金交流道下,樹德學生則是騎車從燕巢交流道上
國道十號,欲從仁武交流道下,分別被巡邏警車攔下開罰。
但其中一名女大學生被開罰單後竟向員警指稱,「同學都說這條路比較快」﹗讓警方有些
錯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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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上國道 可請警察護送
〔記者李文儀╱台北報導〕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及國道公路警察局昨天表示,確實偶有機車
、腳踏車或行人誤上高速公路,但以老人、外勞較多,且較常出現在新通車路段,一旦發
生事故,都是嚴重的死亡車禍,一般責任也多歸屬違規行駛高速公路者。
不過警廣卻常接到類似路況通報,單是昨天統計就有四件行人、三件機車、兩件腳踏車上
高速公路的狀況。
高公局指出,昨天這起事故發生在已通車許久的中山高速公路高雄端,詳細原因還要警方
再查證;如果一般民眾真的不小心走錯高速公路,一定要立刻從路肩旁翻到護欄外,然後
以行動電話或路邊的緊急電話聯繫國道警察,由警察前來護送下高速公路。
日前中部就有一位老先生騎著機車誤上高速公路,最後老先生坐上警車,機車則由國道警
察騎下高速公路。
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一般非汽車上高速公路多以誤闖居多,有時候是在夜間車少未注意
的狀態下,但也有極少數故意的案例。
國道公路警察局強調,一旦發生事故,多會造成嚴重死傷,但在肇事責任歸屬上,由於機
車或腳踏車上高速公路就是違規,因此多會歸責於違規上高速公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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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正常的狀況來說
發現自己誤闖了
還是打路旁的緊急電話
或是撥個手機
請求警察叔叔救你吧~~~
一般來說
警察叔叔都會原諒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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