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分我稍微提供一點個人淺見
刑法上面,並不是看過失的比例,而是「有沒有過失」
即便你的過失比例只有1%,也一樣要負刑事責任
差別在於「民事訴訟中的賠償數額而已」
以開車與行人發生車禍來說,
「因為行人一定會受傷,可以告車主傷害罪,而你在車上什麼也不能告」
所以會導致「以刑逼民」的情況發生
在行人穿越斑馬線的爭議上,
機動車輛在「行經斑馬線時,都應該減速至可隨時停止的狀態」
換句話說,你應該一看到人出來,就要停的住才對..
這在行經慢車道也是一樣,
所以不管行人是不是違規闖紅燈,車主至少都會有「一定比例」的過失
舉幾個我曾經聽過的案例好了
ex1.在慢車道上,行人站在路邊忽然衝出來→汽車有「一定比例過失」
ex2.行人闖紅燈→汽車有「一定比例過失」
ex3.行人從快車道中間的樹叢中竄出→汽車「沒有過失」
ex4.腳踏車沿著路邊行走,忽然轉彎被撞→汽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有一定比例過失」
這幾個例子可以讓大家參考一下,
在具體有無過失的判斷上,還是要由法官來判斷
但是不是有優先路權,
其實都只是「過失比例的問題」
而不是「全部無責或有責的問題」
碰到車禍發生時,警察特別喜歡講路權,
然後告訴受傷的人「不要告」or另一造「快賠錢」
這些講法都聽聽就好
--
刑法上面,並不是看過失的比例,而是「有沒有過失」
即便你的過失比例只有1%,也一樣要負刑事責任
差別在於「民事訴訟中的賠償數額而已」
以開車與行人發生車禍來說,
「因為行人一定會受傷,可以告車主傷害罪,而你在車上什麼也不能告」
所以會導致「以刑逼民」的情況發生
在行人穿越斑馬線的爭議上,
機動車輛在「行經斑馬線時,都應該減速至可隨時停止的狀態」
換句話說,你應該一看到人出來,就要停的住才對..
這在行經慢車道也是一樣,
所以不管行人是不是違規闖紅燈,車主至少都會有「一定比例」的過失
舉幾個我曾經聽過的案例好了
ex1.在慢車道上,行人站在路邊忽然衝出來→汽車有「一定比例過失」
ex2.行人闖紅燈→汽車有「一定比例過失」
ex3.行人從快車道中間的樹叢中竄出→汽車「沒有過失」
ex4.腳踏車沿著路邊行走,忽然轉彎被撞→汽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有一定比例過失」
這幾個例子可以讓大家參考一下,
在具體有無過失的判斷上,還是要由法官來判斷
但是不是有優先路權,
其實都只是「過失比例的問題」
而不是「全部無責或有責的問題」
碰到車禍發生時,警察特別喜歡講路權,
然後告訴受傷的人「不要告」or另一造「快賠錢」
這些講法都聽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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