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汽車違規臨時停車是不是無敵了? - 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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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檢舉住家附近巷弄的紅線違停

結果今天收到中和分局的回信:
https://imgur.com/OVQE2Zp

回信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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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事實:違規臨時停車

處理情形:依內政部警政署109年7月24日函釋,駕駛人離座但保持可立即回到車上駕駛狀
態,即符合臨時停車要件,另臨時停車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下稱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5款第10款,如因上、下客、貨且尚無妨礙他人、通行(如
從車上下來或準備上車、手持鑰匙、從車上搬運貨物、所搬運之貨物與車載物相似等)或
接送未滿七歲之兒童、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為則認定為臨時停車,得施以勸導,免予
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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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上網估狗查了很久

都找不到所謂的內政部警政署109年7月24日函釋

且我檢舉的違規臨時停車

都不是上下貨的貨運司機、有接送未滿七歲兒童或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

就是一般的違規臨時停車

如果每個檢舉汽車違規臨時停車都用這種方式處理的話

是否代表汽車違規停車已經完全無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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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nie avatarAnnie2020-09-29
垃圾政府啊
Enid avatarEnid2020-10-01
無敵很久了,無解~
George avatarGeorge2020-10-05
不是現在,一直都是
Joe avatarJoe2020-10-08
各種違規裡面最難成案的是逼車,再來大概就是違規停
車了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0-10-12
受不了就等三分鐘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0-10-17
同意四樓,請加註最難成案(四輪)逼車次之(四輪)違停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0-10-21
我機車直接左轉也沒妨礙到人呀QAQ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0-10-25
你有拍滿三分鐘的照片嗎?通常有滿依我在高雄檢舉
都有過欸
Rachel avatarRachel2020-10-30
你要不要直接寄給局長或是市長信箱,檢舉這個承辦人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0-11-01
4 無敵 就算你花時間條件補齊 審的人不想過就是不過
Rae avatarRae2020-11-04
垃圾政府垃圾警察
Mia avatarMia2020-11-07
借轉雙合版,最近剛好在說要討論違停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0-11-09
台灣交通就是這樣~四輪違規沒死人都微罪不罰...兩輪
上路就是罪大惡極
Erin avatarErin2020-11-10
插攝影機AI檢舉就好也不做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0-11-11
今天看到熊貓違停先遮車牌真專業
Tracy avatarTracy2020-11-12
投訴啊
Tom avatarTom2020-11-12
毀損不罰過失, 看你要不要製造一個過失的情況...嘻嘻~
Puput avatarPuput2020-11-15
台灣狗官你還能期待什麼
Madame avatarMadame2020-11-15
紅線不是禁止臨時停車,黃線才是可臨時停車 禁止停車,那怎
麼說可以臨時停車?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0-11-19
三分鐘
署長信箱
Mia avatarMia2020-11-23
某直轄市1999APP本來可以看檢舉大圖、註解 現在都鎖住了
Gary avatarGary2020-11-25
兩輪臨時停車更嚴重,常常在兩個車格中間停車,這樣車
子是要怎麼停進去開出來
Adele avatarAdele2020-11-29
臺北市政府102年11月15日府授警交大字第10213852000號函
Daniel avatarDaniel2020-12-02
市長信箱不就分案再回到原承辦人手上 都已經心有定見
根本不會翻案 寫過被耍你就不會想再弄了 跟同一人吵
一萬次還是沒用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12-06
哈哈,哈哈,可憐的就是二輪還在網內互打阿,拿二輪開
刀講很大聲,遇到這種四輪霸權,屁都不敢放。建議大家
還是早點買車比較實際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0-12-09
丟市長信箱啊,不然就丟政風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0-12-09
丟總統信箱啊
Olivia avatarOlivia2020-12-13
這內容應該是黃線的適用才對,承辦人員有錯
Hedy avatarHedy2020-12-18
丟政風啊 瀆職應該有機會成立
Enid avatarEnid2020-12-20
一直都是無敵
Carol avatarCarol2020-12-23
把錯丟給檢舉人就對了(=゚ω゚)ノ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0-12-25
你也買車啊 打不過就加入他們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0-12-27
yes
Mary avatarMary2020-12-30
承辦都和我說錄影必須連續三分鐘以上違停才能成案哦
無敵無誤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1-01-03
什麼選民選出什麼政府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1-01-05
法治觀念不彰
Wallis avatarWallis2021-01-06
路霸也是 無法可以取締
Leila avatarLeila2021-01-07
台灣警察被人看不起就自找的 抓違規都雙重標準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1-01-10
不是 不是現在 是很久以前就無敵了
Kumar avatarKumar2021-01-14
選哪個政府出來都一樣 沒人肯改革交通好嗎 對大多數交
通觀念素質低落的人 只會是擾民政策
Joe avatarJoe2021-01-19
臨停開車門不知道死傷多少人,還放寬標準,北七政府
Kumar avatarKumar2021-01-24
我記憶中 這個修正以後 無法檢舉 要警方到場才可以判定
並且警方到場 是以勸導為主
記得有上新聞? 在版上?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1-01-27
高雄的反而認定很容易 除了汽車打停車擋卻不打方向燈
或用左方向燈容易誤判得要錄影一段時間才能證明除外
Rachel avatarRachel2021-01-29
只能說 各個縣市執行認定都不一樣
像是行駛人行道連續的部分 苓雅區可以連續
但前金跟新興區會判定都是同一區 只能單一舉發
Gary avatarGary2021-01-29
台灣警察都米蟲你現在才知道喔
Gary avatarGary2021-01-31
紅線禁止停車,黃線才可以臨時停車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1-02-02
建議改檢舉併排停車
Andrew avatarAndrew2021-02-07
一直都是 華國四輪就是無敵
Puput avatarPuput2021-02-07
看到政客都這樣歧視二輪了,多包庇點四輪也不過分吧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1-02-07
哪無敵??只要讓我動到龍頭的我騎經過都會往車窗吐一口痰
Doris avatarDoris2021-02-12
費井不意外 台灣真可憐
Hazel avatarHazel2021-02-15
就複製貼上啊 誰都不得罪
Linda avatarLinda2021-02-16
這是新北警察局的問題吧?中南部才沒這些囉嗦但書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1-02-19
換檢舉警察試試看?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1-02-21
現場取締特定某幾種違規才能勸導,你被承辦人唬了,檢舉
只要事證明確即應依法舉發
Yedda avatarYedda2021-02-24
台灣就這樣,別國都是越來越嚴苛,台灣是越來越寬鬆
Faithe avatarFaithe2021-03-01
有啊,台灣對機車越來越嚴苛
Bennie avatarBennie2021-03-02
他要不要舉發,是他的事
Lily avatarLily2021-03-07
建議你買車一起違停 停一次賺一次 很快就財富自由了
Bennie avatarBennie2021-03-09
一堆垃圾違停在轉彎處超商前馬路正中間
Ina avatarIna2021-03-14
一個警政署各自表述顆顆
Agatha avatarAgatha2021-03-15
檢舉垃圾黃紅線臨停(乘客下車),台南一分局也是用這個理
由說不予舉發呢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1-03-17
以後遇到紅線臨停的,建議在後面一直按喇叭(這樣才能證明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1-03-18
有明顯妨礙到他車通行)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1-03-22
未來直接報警 等警察來"勸導"?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1-03-25
交通法令函釋主管機關是交通部,警政署的參考即可,不過
有這警政署函釋存在,有交通部函釋可能性極高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1-03-28
警政署 內政部也是交通亂源,助漲交通違規
Joseph avatarJoseph2021-03-31
警察雙標,你現在才知道?
Ida avatarIda2021-04-02
早就是了
Noah avatarNoah2021-04-02
國會過半那些垃圾改的 這樣才有台灣價值
Emma avatarEmma2021-04-02
署長信箱 部長信箱 院長信箱 總統信箱 一層一層往上送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1-04-04
承辦在鬼扯甚麼 紅線一樣不行臨停 直接打電話去罵人了啦
Puput avatarPuput2021-04-05
全民臨停起來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1-04-06
只有一張選票不會理你啦
Olivia avatarOlivia2021-04-10
這個市長那是沒得解了啦
Lucy avatarLucy2021-04-10
我都直接在後面叭死違停仔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1-04-11
紅線我是都檢舉「違規臨時停車」,沿線經過他拍到車牌
跟前後紅線,車子沒在動就一定能成案,99%都會舉發(
剩下1%是不小心手殘重複送件),紅線本來就是一秒都不
能臨時停車,一停就違法,不舉發你可以往上送市長信箱
,再不行往上送署長信箱,再不行送部長信箱,再不行送
總統信箱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1-04-14
對了,如果連總統信箱都沒輒,可以po爆料公社,會有專
員與您聯繫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1-04-19
陳情檢舉本來就是憲法保障人民的合法權益,不要被呼嚨
Agatha avatarAgatha2021-04-19
應該是吧,前陣子檢舉一台擋住機車停車格的,說照片無日
期時間,不受理
Daniel avatarDaniel2021-04-21
我前幾天檢舉紅線違規臨停,附上只有3秒的影片,都成功了啊
一條路上有6台,全部檢舉全部成功...應是各地不一吧\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1-04-25
法規九月新制,檢舉汽車要錄影等三分鐘。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1-04-29
過得太閒了,寫這麼多怎麼不當場勸導駕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