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麻煩懂法律的人回答...20點喔~ - 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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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上禮拜日,我的車停在車庫被一名患有憂鬱症十多年的患者爬上去…版金也凹下去了…第一次,被車庫老板娘的女兒發現他躺在上面便把他趕出去,接著沒五分鐘他又再度躺上我的愛車…(第二次)所以老板娘就幫忙報了警把這個患有憂鬱症的人抓到警察局去…而警察那邊也有過來拍照及備案…警察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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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06-03-30
憂鬱症未必是無責任能力,所以就民事而言,他的確必須賠你錢,就刑事而言,未必有罪,因為刑法第354條要求須至毀棄、損壞或致令不堪用的程度,所以會因不同的法官、檢察官,而得到不同的結論。但我想你應該只關心民事的部分,那就看他有沒有財產囉,如果有,儘可以發支付命令取得執行名義,對他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