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很明顯的,這就是我們精神科相關的工作者不樂見的狀況,
在這樣的討論當中,本身就對精神疾病帶有刻板印象,
用刻板印象判斷這些人的能力,
更何況在ICD-10和DSM-5當中,都沒有聽過有一個疾病叫做路怒症...
再來,「更有精神疾病患者,開車騎車尋找做案目標,鎖定目標後就撞人或下車砍人」,
這不就更是在汙名化精神疾病患者?
上述那句汙名要成立,主要要有兩件事情,
第一個,非精神疾病患者不會做這件事,
第二個,精神疾病患者會因為精神疾病而非其他因素,導致他去做這件事情,
這兩件事情你都沒辦法證明,事實上就是在汙名化精神疾病。
憂鬱症、雙極性疾患(躁鬱症)、思覺失調症、甚至智能障礙,
都被包含在「精神疾病」的範疇裡,
就算是憂鬱症,在不同病程或不同人身上的症狀表現也不盡相同,
能力表現也不一樣,
用「疾病」來決定是否可以騎車上路,就我來看是草率偏頗的行為,
以上。
※ 引述《wish770924 (東京舔狗)》之銘言:
: 最近搜尋到對岸的文章,有關精神疾病等使用交通工具的限制: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頒布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三條:
: 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精神病、癡呆以及影
: 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 如果車主是在申請駕照後患病的,《規定》第七十七條也有明確規定:
: 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精神病、癡呆以及影
: 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註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 。
: 突然覺得對岸雖然為獨裁國家,但還是有些地方值得我們借鏡
: 台灣不時聽到癲癇患者,騎車駕車時病情發作,造成用路人傷亡等車禍
: 更有精神疾病患者,開車騎車尋找作案目標,鎖定目標後就撞人或是下車持凶器砍殺人
: 我個人認為,會造成無法操控車輛的疾病患者,在沒有痊癒之前,沒有資格取得駕照或駕
: 駛交通工具
: 而精神疾病、路怒症等等如果已經考取駕照,若經醫生證明有此種疾病,也應該定期回收
: 駕照才對
: 不知各位覺得如何呢?
: 更新:
: 因為elynn889網友到頂置留言板檢舉我
: 故我這邊問的清楚一點
: 請問各位除了上面的討論外
: 你們覺得精神疾病以及相關疾病患者
: 適合騎乘摩托車或大型重型機車嗎?
: 我先說:我個人不是很贊同
: 因為摩托車需要非常大的肢體協調及專注力,如果常常分心或是無法準確控制手腳,將會
: 造成其他用路人傷亡,不可不慎,我認為不能好好駕駛的人,就去當乘客就好,不要為了
: 一己之私,造成更多不幸。
: 但若經醫療用藥後已經穩定控制或完全復原,當然可以合法使用,這方面就要由專業醫師
: 認定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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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討論當中,本身就對精神疾病帶有刻板印象,
用刻板印象判斷這些人的能力,
更何況在ICD-10和DSM-5當中,都沒有聽過有一個疾病叫做路怒症...
再來,「更有精神疾病患者,開車騎車尋找做案目標,鎖定目標後就撞人或下車砍人」,
這不就更是在汙名化精神疾病患者?
上述那句汙名要成立,主要要有兩件事情,
第一個,非精神疾病患者不會做這件事,
第二個,精神疾病患者會因為精神疾病而非其他因素,導致他去做這件事情,
這兩件事情你都沒辦法證明,事實上就是在汙名化精神疾病。
憂鬱症、雙極性疾患(躁鬱症)、思覺失調症、甚至智能障礙,
都被包含在「精神疾病」的範疇裡,
就算是憂鬱症,在不同病程或不同人身上的症狀表現也不盡相同,
能力表現也不一樣,
用「疾病」來決定是否可以騎車上路,就我來看是草率偏頗的行為,
以上。
※ 引述《wish770924 (東京舔狗)》之銘言:
: 最近搜尋到對岸的文章,有關精神疾病等使用交通工具的限制: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頒布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三條:
: 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精神病、癡呆以及影
: 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 如果車主是在申請駕照後患病的,《規定》第七十七條也有明確規定:
: 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精神病、癡呆以及影
: 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註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 。
: 突然覺得對岸雖然為獨裁國家,但還是有些地方值得我們借鏡
: 台灣不時聽到癲癇患者,騎車駕車時病情發作,造成用路人傷亡等車禍
: 更有精神疾病患者,開車騎車尋找作案目標,鎖定目標後就撞人或是下車持凶器砍殺人
: 我個人認為,會造成無法操控車輛的疾病患者,在沒有痊癒之前,沒有資格取得駕照或駕
: 駛交通工具
: 而精神疾病、路怒症等等如果已經考取駕照,若經醫生證明有此種疾病,也應該定期回收
: 駕照才對
: 不知各位覺得如何呢?
: 更新:
: 因為elynn889網友到頂置留言板檢舉我
: 故我這邊問的清楚一點
: 請問各位除了上面的討論外
: 你們覺得精神疾病以及相關疾病患者
: 適合騎乘摩托車或大型重型機車嗎?
: 我先說:我個人不是很贊同
: 因為摩托車需要非常大的肢體協調及專注力,如果常常分心或是無法準確控制手腳,將會
: 造成其他用路人傷亡,不可不慎,我認為不能好好駕駛的人,就去當乘客就好,不要為了
: 一己之私,造成更多不幸。
: 但若經醫療用藥後已經穩定控制或完全復原,當然可以合法使用,這方面就要由專業醫師
: 認定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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