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幫解答妨害公務罪跟侮辱公務員罪,以及民眾權益 - 自行車Damian · 2007-04-2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本人於2007/04/17日零辰12點40幾分,在網咖,遇到警察臨檢,警員查問本人有無帶身分證,本人回答沒有,警員問本人身分證字號,本人一字一字的回答身分證字號,警員叫本人再說一次,本人也再慢慢的回一次,結果一樣,警員再問一次,本人一樣慢慢的再回一次,,連續回答了四次,警員還是不懂,��自行車All CommentsIvy2007-04-22首先如果未成年,又深夜逗留,警察是有權利的。警察去網咖臨檢時是否,民眾是否可以查看員警証件,員警回說,如果便衣就可以,如果有穿制服,就不需要?穿警察制服就是警察嗎?所以任何人都有權利要求看警察證件。由此可知該警員對於法條不是很清楚。大法官釋憲535條,說明的很清楚了,如�Freda2007-04-23若你只有問他屬於哪一個單位,應不構成妨礙公務罪,我反而認為員警構成刑法125濫用職權追溯處罰罪,不過你錯就錯在你罵警察,一旦罵了警察久就有了理由說你妨礙公務及污辱公務員,我建議你去申訴,上警政署網站找政風處,要不然找立委或民意代表,或者找記者,利用傳媒的力量還原真相,要不然就找法務部Related Posts我相望能有ㄧ篇中英對照簡單的文章騎車遭闖紅燈阿婆撞擊的自保愛爾蘭商速聯公司的福利風評如何香港到惠州關於自行車的專業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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