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剛在社群裡面收到的,網頁內資料更新時間為: 2009/7/3 10:25
是我lag太久嗎....
http://sec.gov.taipei/ct.asp?xItem=133860&ctNode=5539&mp=101001
主旨:公告本市收費停車場(機械停車塔除外)暨路邊停車收費,大型重型機車停放之收
費費率標準。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14條、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4 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及第92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標準及方式:
(一)排氣量550C.C.(含)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停放於小型車停車格,停車費率比照小型車
規定,依現場公告之小型車收費時間、方式及費率標準收費。一個小型車停車格位僅供一
部大型重型機車順向停放,其他大型重型機車與普通重型機車不得停放。
(二).排氣量550C.C.以下大型重型機車,停放於機車停車格位,依現場公告之機車收費時
間、方式及費率標準收費。
二.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8
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
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
必要之工本費用。
三.查詢電話:(02)27590666,網址:http://www.pma.taipei.gov.tw/。
點閱: 11954 資料更新: 2009/7/3 10:25 資料檢視: 2016/11/11 17:40
資料維護: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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