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記錄 - 車隊
By Isla
at 2008-02-29T15:21
at 2008-02-29T15:21
Table of Contents
上禮拜五騎車的時候遇到些事故,以下是事件的描述和處理的相關過
程,放到板上來供各位板友參考。
時間:
2008 年 2 月 22 日下午 2:00 左右
地點:
中山北路三段海霸王旁的巷子
事件描述:
下午請假到士林拿送修的筆記型電腦,回程的時候沿著中山北路上的
人行道往市中心方向騎,經過海霸王的巷子前,被一台由巷子衝出來
的計程車(隸屬泛亞衛星車隊)從側面撞上前輪。雙方均有煞車動作
,故撞擊力道並非十分強烈。
損害:
車輛部份:前輪偏擺超過 2cm,調整不可。前叉左腿刮傷。
人員部分:撞擊後及時脫卡,人未跌倒,但著地時施力造成左肩不適
,經台大醫院復健科診斷為輕微肌腱拉傷。
現場處理:
撞擊之後,個人在事故原地下車檢查車輛受損狀況,計程車邱姓駕駛
此時下車詢問本人是否有受傷,並主動將本人受損的車輛拉到一旁放
置,為了確定撞擊發生的地點,本人拿出手機拍下計程車的位置。
事故發生時正好有一對父女散步經過並目擊整起事故,經過本人請託
,兩位表示願意留下來作證。
兩點七分時打電話報警,不久後兩位中山分局的員警首先到達,詢問
事件經過、以及是否需要救護車,本人向兩位員警表示左肩有異狀,
但應該不需要救護車。
交通隊林淵泰員警隨後也到達現場,開始進入正式的處理程序;兩位
目擊證人表示該計程車司機在巷口未依號誌指示減速、並因此造成整
起事故。林警員詢問雙方處理的意向,計程車邱姓駕駛表示願意賠償
本人的損失,並將賠償的事宜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接著開始事務性的程序,包括現場的丈量、現場圖的繪製、事件經過
的紀錄、雙方確認筆錄和處理的意向,所有的文件上都必須蓋上雙方
手印,最後拿到一張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後續賠償處理:
儘管計程車邱姓駕駛表示願意賠償本人損失,也表示他的保險公司將
主動和本人連絡,但本人卻遲遲等不到保險公司的電話。於是本人在
二月二十七日致電泛亞衛星車隊,唯車隊方面表示事故和隊方無關,
建議本人直接找駕駛處理。數度致電邱姓駕駛,對方均沒有開機。
二月二十九日中午左右,終於和邱姓駕駛聯絡上,給了本人一支手機
號碼,要求本人和一位高先生聯絡。高先生在電話中表示「看你修多
少,送法院看他判賠多少就是。」
於是本人再度致電邱姓駕駛,告知他如果一定要透過法院,那本人傾
向將刑事的過失傷害帶民事的損害官司一起處理。邱姓駕駛聞言表示
他會和保險公司溝通。
之後便接到兆豐產物保險一位江姓業務的電話,除了對將近一週的延
宕表示歉意外,也承諾會賠償所有的損失。最後約定下週一和本人到
車店確認損害狀況並當面商談賠償事宜。
結語:
謝謝兩位熱心的路人願意出面作證,另外祝各位板友行車平安,別遇
到這樣的鳥事。有後續消息會再放到版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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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放到板上來供各位板友參考。
時間:
2008 年 2 月 22 日下午 2:00 左右
地點:
中山北路三段海霸王旁的巷子
事件描述:
下午請假到士林拿送修的筆記型電腦,回程的時候沿著中山北路上的
人行道往市中心方向騎,經過海霸王的巷子前,被一台由巷子衝出來
的計程車(隸屬泛亞衛星車隊)從側面撞上前輪。雙方均有煞車動作
,故撞擊力道並非十分強烈。
損害:
車輛部份:前輪偏擺超過 2cm,調整不可。前叉左腿刮傷。
人員部分:撞擊後及時脫卡,人未跌倒,但著地時施力造成左肩不適
,經台大醫院復健科診斷為輕微肌腱拉傷。
現場處理:
撞擊之後,個人在事故原地下車檢查車輛受損狀況,計程車邱姓駕駛
此時下車詢問本人是否有受傷,並主動將本人受損的車輛拉到一旁放
置,為了確定撞擊發生的地點,本人拿出手機拍下計程車的位置。
事故發生時正好有一對父女散步經過並目擊整起事故,經過本人請託
,兩位表示願意留下來作證。
兩點七分時打電話報警,不久後兩位中山分局的員警首先到達,詢問
事件經過、以及是否需要救護車,本人向兩位員警表示左肩有異狀,
但應該不需要救護車。
交通隊林淵泰員警隨後也到達現場,開始進入正式的處理程序;兩位
目擊證人表示該計程車司機在巷口未依號誌指示減速、並因此造成整
起事故。林警員詢問雙方處理的意向,計程車邱姓駕駛表示願意賠償
本人的損失,並將賠償的事宜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接著開始事務性的程序,包括現場的丈量、現場圖的繪製、事件經過
的紀錄、雙方確認筆錄和處理的意向,所有的文件上都必須蓋上雙方
手印,最後拿到一張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後續賠償處理:
儘管計程車邱姓駕駛表示願意賠償本人損失,也表示他的保險公司將
主動和本人連絡,但本人卻遲遲等不到保險公司的電話。於是本人在
二月二十七日致電泛亞衛星車隊,唯車隊方面表示事故和隊方無關,
建議本人直接找駕駛處理。數度致電邱姓駕駛,對方均沒有開機。
二月二十九日中午左右,終於和邱姓駕駛聯絡上,給了本人一支手機
號碼,要求本人和一位高先生聯絡。高先生在電話中表示「看你修多
少,送法院看他判賠多少就是。」
於是本人再度致電邱姓駕駛,告知他如果一定要透過法院,那本人傾
向將刑事的過失傷害帶民事的損害官司一起處理。邱姓駕駛聞言表示
他會和保險公司溝通。
之後便接到兆豐產物保險一位江姓業務的電話,除了對將近一週的延
宕表示歉意外,也承諾會賠償所有的損失。最後約定下週一和本人到
車店確認損害狀況並當面商談賠償事宜。
結語:
謝謝兩位熱心的路人願意出面作證,另外祝各位板友行車平安,別遇
到這樣的鳥事。有後續消息會再放到版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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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8-03-01T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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