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懂折舊和賠償在法律上應該怎麼算
不過以車主的立場想
問題在於法官判"免賠"
一台GY6的實動車,就像上一篇Y大說的
也要個幾千吧?
二手車行整理完的,也要賣個一萬出頭
以肇事方或法官認定,賠$13XXX不合理、
不符合原車價值
這我可以接受,畢竟不是車行整理完、整車新殼(只有殼整理過XD)的車
但過於老舊 = 無價值 = 免賠
這就太誇張了吧
撞爛的拿去殺肉或當廢鐵秤都有幾百耶
這篇新聞真的是教大家對老車不用客氣@@
然後車禍復原要請老闆工資分開算、開高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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