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福隆午餐團 - 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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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idafzr (賴打)》之銘言:
: 大體上算騎得很開心~
: 只是在過了平雙隧道,
: 有段施工路段,
: 今天因為施工,
: 有一段斜坡道路寬度只剩一台汽車可以勉強通行的寬度,
: 我從平溪往雙溪剛好是下坡,
: 當時經過這個斜坡,
: 我已經通過約2/3,
: 一台小客車就給我衝了上來。
: 事前我已經閃燈了,
: 不過他不但不理會,
: 一直到非常接近我才減速,
: 我只能停下來靠到最邊邊的土堆上...
: 基本上斜坡會車,
: 上坡車應該要讓下坡車吧?
沒錯
是應該要讓
因為你已經通過2/3...
: 況且我已經通過了2/3接近3/4了,
: 他這樣硬擠是甚麼意思?
: 就在我死踩著後煞,輕拉著前煞,
: 超害怕前輪的BT002ST給我不爭氣的給我打滑,
: 沒想到陸陸續續又上來了六台汽車和兩台警用機車(一台是Y牌越野車一台星艦)

下坡車讓上坡車的狀況為雙方皆未進入斜坡
是為狀況1的情況


狀況1: ●
█▇▆▅▄▃◎ 此時●應該禮讓◎先過

狀況2: ●
█▇▆▅▄▃◎ 此時◎應該禮讓●先過



而原po是狀況2的情況,所以原po的認知是對的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六條第二點

在竣狹坡路,下坡車未讓上坡車先行,
或上坡車在坡下未讓已駛至中途之下坡車駛過,而爭先上坡者

處二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600~1800)



不過那邊還是小心點
在台灣除非出了事報了警...

否則用路人跟本鳥都不鳥你這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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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用路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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