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覆了:
您104年12月02日檢舉自小貨車U6-8358號,於104年12月02日17時16分
,在花蓮市中美路
處違規一節,經檢視所提供之舉證資料,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條例掣單舉發。
感謝來信 敬祝平安
有效耶0.0 自己都不太敢相信
※ 引述《TalkToMe (跟我說一下啦)》之銘言:
: 今天有被硬切 是一輛發財
: 明顯就是不想排隊 然後開在機車道上
: 也不是說要左轉 這樣檢舉會有用嗎?
: 該用什麼法呢?
: https://youtu.be/McZu_re0cIE
如果你自己不會檢舉 可以到下面這個粉絲頁
https://www.facebook.com/safe.traffic/
他有寫一個網頁讓大家送檢舉
https://safetraffic.club/
大家可以多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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