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車禍肇事責任 - 機車

Table of Contents

上個月在新竹發生車禍,雨天我騎機車(A)經過斑馬線發現有行人(B)穿越,
輕微剎車後自摔,並無撞到行人。

等警察時一輛機車(C)後座踢到三角錐和我機車的後照鏡留下做筆錄。

附上現場圖和初判表

https://imgur.com/gK3BV5m

https://imgur.com/D89bm7i

想請問初判表肇事責任怎麼算呢?

看了後方朋友的行車紀錄器GPS並無超速,
摔車原因似乎是後輪在斑馬線上打滑,
對方目前都不回應

麻煩各位幫解惑,謝謝

--

All Comments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0-08-01
7:3
Ida avatarIda2020-08-06
我這樣來看,覺得是55耶,雖然行人違規從馬路中穿越,但是
你無法舉證你是正常車速下打滑而摔車,如果口供的時後你又
說出自己超速,那你們這樣就算去鑑定也有很高的機率自己包
起來
John avatarJohn2020-08-08
我猜55開 駕駛失控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0-08-10
根據圖面和交通規則93.二,你的速度仍然過快,我知道大家會
Tracy avatarTracy2020-08-11
說規則做不到,但規則就是說近「學校」要減速慢行做「隨時
停車之準備」,這意思就是小孩衝出馬路你都不能撞到的意思
Robert avatarRobert2020-08-12
不知道主張夜間國小已無學童會不會有幫助就是.不過同條也
Liam avatarLiam2020-08-16
有因雨霧視線不清也要減速慢行做隨時停車之準備
John avatarJohn2020-08-17
行人也有違規穿越,不理會就先申請調解
Doris avatarDoris2020-08-20
你沒有撞到行人對吧? 那就帝王條款 啊不是 是有因果關係
行人得負過失傷害責任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0-08-21
行人沒走斑馬線啦 影片看清楚
Harry avatarHarry2020-08-22
嗯,看你摔車的樣子,車子沒噴很遠,表示速度可能不快,但
是去跑鑑定時那些委員的論點可能不是我們常人所能理解的
Lily avatarLily2020-08-27
所以我覺得你最好有心理準備,去調解時一人一半的機會頗高
,對方現在不出聲,可能也是在等調解時砍價
Jacob avatarJacob2020-08-31
如果沒受大傷,就是花錢了事,買個教訓吧,不好意思這個論
點應該你不會很高興看到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0-09-04
你沒責任啦,對方這樣態度不用等調解了,直接提告最快
Edwina avatarEdwina2020-09-07
可惜行人沒被撞
Ivy avatarIvy2020-09-09
不要太期待鑑定,之前車禍走到鑑定,我被未靠右行駛的
車撞倒,當天是雨天,委員竟然問我為什麼不騎在白線上
,我直接黑人問號。
Belly avatarBelly2020-09-13
我是覺得還好沒撞到人…以後雨天要多注意
Dora avatarDora2020-09-13
樓樓上,車禍鑑定會問話? 我之前拿到報告前根本沒被問過阿
Madame avatarMadame2020-09-14
還是你是指調解委員? 調解委員就不意外,負責搓湯圓的。
Hazel avatarHazel2020-09-18
不論最後肇責及結果,單你這邊就要先檢查一下輪胎胎紋深度
(個人經驗,磨到磨耗標記時會明顯變比之前滑,僅供參考),另
Hedy avatarHedy2020-09-21
外這事件應該有給你上了一課,下雨天視線差,反應距離長做
Jack avatarJack2020-09-24
不太到就只能降低速度,這次行人有肇責,如果是前車急煞,會
Yedda avatarYedda2020-09-28
變成(絕大多數情況)是你的責任,滑倒還得賠對方
Delia avatarDelia2020-10-01
先不要提告是對的,因為告訴乃論撤告就不能再提告,如果先
提告對方說願意賠多少但要你先撤告才簽和解,你就會陷入兩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0-10-03
難,不撤不能簽只能告到底,撤告又怕對方突然翻供反悔改條
Faithe avatarFaithe2020-10-05
件(因為前面有說不撤告不簽和解,真正簽名前本來就能協商
改條件)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0-10-10
輪胎的部分肉還很多,車禍前一周有大保養和全車檢查
Joe avatarJoe2020-10-14
胎紋沒問題就好,那就是單純雨天讓白線更滑
Yuri avatarYuri2020-10-16
下條有打算把原廠胎換晴雨胎,謝謝樓上的提醒與細心告誡
Ula avatarUla2020-10-19
你應該有驗傷,行人違規可告過失傷害,對方有傷你也會被告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0-10-21
對方無傷的話只有你能告他;提告跟調解可併行,調解成立有
一審判決效力,簽完調解再去撤告就好
Necoo avatarNecoo2020-10-23
認真說,初判表沒出來都是用猜的,看運氣了,不服直接上調解
Joe avatarJoe2020-10-26
初判表都出來了還在沒出來就是用猜的 網絡上就是一堆
假會的在誤導 才有一堆假會整天在打嘴砲
認真說鬼話嗎
Annie avatarAnnie2020-10-26
這案件跟車速一點屁毛關係都沒有 還能打一串嘮嘮長的
真他媽來亂的一堆
Bennie avatarBennie2020-10-29
還什麼提告 再撤告的 傻眼貓咪白眼黃捷 拜託別再鬧了
有夠可愛的
Ula avatarUla2020-10-31
沒錯,就是車禍鑑定委員會,意外吧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0-11-02
初判表又不代表什麼,如果初判表就是最終結果,哪裏還需要
刑民事庭,還需要1,2審? XD
Hedy avatarHedy2020-11-03
法官最後判決都是要寫法律條文及理由,1,2審也可能見解不
同,有人能夠用初判表三個字終結我國刑民事制度我也佩服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0-11-06
噓了半天,不如寫自己的見解比較有用
Necoo avatarNecoo2020-11-07
之前忘記在哪看的 法官:我不信初判表難道信你嘴巴講的嗎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0-11-08
初判表真的不代表什麼啊 我國刑事案件遇到這種屁眼大
的案件也根本不會什麼ㄧ二審 有責任 什麼傷勢 幹嘛不和
解 1-3個月易科罰金 附帶民事跟你們慢慢吵 就這樣 這
種狗屁車禍案件 我國刑事檢察官跟法官根本懶得處理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0-11-08
法官也有未採納鑑定的,聽過嗎?
Megan avatarMegan2020-11-12
見解就在一樓 7:3 車禍案件根本不用講這麼多屁話 有沒
有錢的問題而已 裝懂哥別再鬧了 多賺點錢比較快
Sandy avatarSandy2020-11-14
外行話也能講? 有沒有一二審是要件有沒有成立,當事人有沒
有提告或上訴,不是你決定的 XD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0-11-15
對方不接受7:3不和解你要怎樣? 你要出嗎? XD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0-11-19
這件案件就是機車要求償多少 對方願意賠多少 能不能和
解 不能就是刑事訴訟 然後無止境調解 然後易科罰金 再
無止境調解 然後法院判賠多少 最後對方有沒有錢賠而已
有什麼問題嗎? 這段時間大概2-3年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0-11-19
大多數案件是當事人衡量代價而以,不是你所謂的檢法要不要
處理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0-11-24
接受不接受 重要嗎? 是重點嗎? 有沒有錢才是重點吧
Puput avatarPuput2020-11-25
沒錯啊,所以你前面講的檢察官法官懶得處理根本就自打嘴,
是當事人衡量代價成本要不要進行訴訟而以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0-11-29
這件檢察官跟法官哪會什麼處理 當法匠很閒喔 簡易判決
就結束了
Connor avatarConnor2020-11-29
就在講不能和解怎麼辦你在扯錢,不能和解就沒錢啊
Eden avatarEden2020-11-30
簡易判決也是判決啊,什麼叫懶得處理?
John avatarJohn2020-12-01
算了啦 我看你就看過幾本書就覺得世界這樣走的 開心就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0-12-01
你少花時間在噓,多給建議,我也會覺得比較好.這世界也是有
Connor avatarConnor2020-12-04
人不和解上法院的,判決書產量多得很
Donna avatarDonna2020-12-08
我回一下vl大的問題,我當初綠燈直行被對向轎車左轉撞上,
申請鑑定,結果收到通知請我去問話,那些委員看完文件後就
問我:你既然看見對方開到你面前,為什麼不煞車?煞不住是
不是就代表你車速過快?還是你當時精神不佳,沒辦法發現路
上的情況?。我聽完真的傻眼,怎麼會把馬路上的弱勢族群當
作犯人來看,所以那次即使我綠燈直行被轉彎車撞還是73比,
我就對這個政府失望了
Poppy avatarPoppy2020-12-09
給原PO一點鼓勵,看到那麼多不同意見可能會很混亂,不急,
先從調解開始,只要在案發6個月內,都還可以走過失傷害的
提起
Olga avatarOlga2020-12-13
調解委員其實算民間人士,只是鄉鎮市政府依照調解條例遴選
Hedwig avatarHedwig2020-12-14
後任用,消費糾紛調解的消保官才是公務人員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12-16
相信我,以對方態度,先提告,不要等調解,才是最快的,若
還需要意見再站內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