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被人擦撞有無刑事責任? - 自行車Elizabeth · 2010-04-1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時間:94年5月16號地點:某廟前年齡:對方:22歲(已成年)我方:10歲(不知道算不算無行為能力者)發生經過:我騎著一輛腳踏車,剛剛要過對面的馬路(此時不知道該不該算逆向,當時天氣很案)後來,他騎著一輛摩托車向我撞過來,我是完全沒有事情,而他則是飛出去十多公尺,頭腦去開刀三次,受了重傷,他還因此領了殘��自行車All CommentsDavid2010-04-18先冷靜的來看所有的問題,我幫您找出基本的適用法條(節錄),您再一一去整理並協商。被人擦撞有無刑事責任?版主不會有刑事責任,並不是因為六個月的時效已過,而是您在事故發生之時為10歲,刑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所以您不會有刑事責任,換句話說,不會被�Hamiltion2010-04-14民法第12條規定,滿20歲為成年人。第13條第2項規定,滿7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在20歲之下都為限制行為能力之人可以說你說的話都不能算數在未滿20歲一定要有監護人為你所做的事情負責你當然無能力賠就只有你爺爺奶奶要出面賠償對方當在刑事追溯期6個月已經超過3年多我方並不用負��Related Posts關於七日瘦身湯綠島/蘭嶼有無自行車租借?登山自行車刀輪與碟煞請汽車達人幫忙,想換車囉該不該繼續餵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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