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超速的定義 - 機車

Table of Contents

原文恕刪
(以下針對原po解答,順便對某些人說...)

這種萬年問題,法條都寫得清清楚楚了
別在那邊我聽說、印象中、教授講......
法條寫的這麼清楚了
到底是人云亦云對,還是白紙黑字對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十二條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別說他寫的是汽車
請再去翻翻法規裡面對於汽車的定義
機車也是包含在內

內政部的網頁
法規名稱: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3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7 月 01 日
http://ppt.cc/cCF4
法條列
http://ppt.cc/X@92

99年7月1日,內政部的資料
這夠不夠清楚了
還是有人要說內政部的網頁被駭了?

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了
別再人云亦云了
都把答案公佈了
還要答錯
那我不知道這些人要怎麼去遵守交通規則

基本的判斷能力要有好嗎= =",人家說的算還是法條寫的算
這種問題都不知道回答多少次了,法條也列出來不知道多少次了
第幾條第幾項都查的到
又不是有模糊地帶的條款

--

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Jacob2010-12-29
就是+10 +11就照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1-01-02
就是有"印象中" "XX說" 來護航啊 不知者無罪?
Donna avatarDonna2011-01-07
會一直聽人說的人..通常不會查資料
Mary avatarMary2011-01-08
這條的重點是 "得" 所以如果中槍還是很痛....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1-01-09
小心誤差大於1km 所以我覺得爭這沒用@@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1-01-13
我通常50km最多會開到55 不要把阿搜必用完這樣XD
Emma avatarEmma2011-01-16
某m:臉好痛...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1-01-21
法條是一回事 執行的還是"人"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1-01-24
某m老師應該感到欣慰..有認真聽課.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1-01-26
補充 十公里之外應該還有阿搜比(防儀器誤差值) 中山高速限
Selena avatarSelena2011-01-28
100公里的路段"流動照相"(固定式我不確定)要112才會照
Ina avatarIna2011-01-31
阿搜比還是留多一點,儀表板跟照相儀器的感應測速,
Ida avatarIda2011-02-05
不知道是否一樣,不知自己的儀表板是歡樂表跟悲傷...
Ursula avatarUrsula2011-02-07
如果真的是某M老師說的 那些老師的臉已經腫起來了吧
Doris avatarDoris2011-02-08
該條例第12條第1項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對其
Yuri avatarYuri2011-02-11
施以勸導,免以舉發。 該項第11款 「未逾10公里」
Freda avatarFreda2011-02-15
依上所述,超速本該受罰,僅係未逾10公里,基於微罪不
Kyle avatarKyle2011-02-18
舉,賦予執法人員裁量之權限,並非說未逾10公里不可罰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1-02-19
該條第2項第1款 執行前項勸導,應先斟酌個案事實、違
Jack avatarJack2011-02-23
反情節及行為人之陳述。 該條第3款 對於不聽勸導者,
Yuri avatarYuri2011-02-27
必要時,仍得舉發。
Thomas avatarThomas2011-03-02
綜上所述,並非超速未逾10公里就絕對不罰,僅是該條例
Zora avatarZora2011-03-04
給予些許之裁量空間,若是行為人在執法人員勸導時大聲
Xanthe avatarXanthe2011-03-04
咆嘯或是口出惡言,就算是超速1公里亦是可罰...
Freda avatarFreda2011-03-07
樓上正解:P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3-11
其實這跟遵守交通規則沒有直接相關 很多人也會搞混交通
規則 但他就是不會超速 所以也沒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