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台鐵到站須10分鐘內出站 逾時明年起加 - 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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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卡鞋扛車衝刺帶殺聲?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71204/1253067/

台鐵到站須10分鐘內出站 逾時明年起加收15元

2017/12/04 17:49

為防止民眾逃票,用區間票價搭自強號,台鐵新訂《旅客運送契約》,規定旅客持車票或
電子票證搭車,抵達目的車站後應於10分鐘內出站,否則將可依照復興號起碼里程票價收
費,將可加收15元,明年元旦起上路。

台鐵訂定《旅客運送契約》,增訂旅客持用車票、乘車券乘車者,應於抵達目的車站10分
鐘內出站,中途下車者,最晚應於下車車站的最近一班列車發車後10分鐘內出站,否則將
可收取復興號起碼里程票價,也就是15元,明年元旦起上路。台鐵運務處營業科長王文謙
表示,該規定主要是為了避免電子票證旅客遭多扣款或防止逃票,若民眾持電子票證搭區
間車但超過70公里里程,但逗留太久,出站時間剛好是自強號停靠時間,超過70公里的里
程恐遭收自強號票價,為避免民眾遭多扣款,因此希望可以在10分鐘內出站;另以往也有
民眾電子票證搭自強號超過70公里,但不想超過70公里里程被收自強號票價,為了逃票,
也故意在月台逗留等下一班區間車到再出站;持車票旅客也曾發生買區間車票價但搭自強
號逃票,同樣也等下班區間車到站後才出站,因此明訂到站10分鐘內出站規定,站務員一
旦發現有異狀,會前往詢問,若有正當理由或特殊情況,將視為台鐵同意不在此限。另新
制也規定,民眾若要送客或進出車站前後站,購買月台票或是換取月台證出入月台,以往
最長可停留3小時,新規定將縮短為每次最長停留時間為1小時,若超過停留時間,將收取
復興號及同級列車起碼里程票價,也就是15元,該規定也將於明年元旦起實施。(李姿慧
/台北報導)
出版:14:26
修改: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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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than avatarEthan2017-12-09
殺~~~~~~~~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12-13
煞~~~~~~~~
Enid avatarEnid2017-12-17
最近台鐵的種種措施簡直是要封殺單車族rrr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7-12-20
老實說這很難執行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12-22
系統這麼強,知道列車幾點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7-12-26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12-30
靠北 誤點都不止10分鐘了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8-01-02
自堀墳墓也不是這樣啊哈哈
Puput avatarPuput2018-01-05
臺鐵的人力連休假都有問題,我不看好這個政策
Jack avatarJack2018-01-06
7樓不要這麼中肯好不好
台鐵誤點先退錢再來講逾時加收阿
Una avatarUna2018-01-06
白癡老頭,把客人當賊在防,我就跟你大小聲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8-01-09
我一開始也是想到誤點,但新聞都是用「抵達目的車站
Emma avatarEmma2018-01-09
後」@@
John avatarJohn2018-01-13
贊成這個政策,但台鐵誤點也需返還乘客兩倍票價
Ingrid avatarIngrid2018-01-16
抵達目的後、用悠遊卡、機器也不知道你是搭哪班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8-01-19
結果宣布不實施了
John avatarJohn2018-01-23
查票的話多學學高鐵還有在自強號加派人力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8-01-24
取消囉
Dora avatarDora2018-01-29
有的車廂離出口遠 人潮多時 走路慢或者行李多 搞不
好出個站都超過10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