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闖紅燈車禍鑑定? - 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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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3點39分我行經快到紹安街和寧波西街路口當時我騎車速度是30-40突然在兩公尺看到左方有來車速度挺快的並沒有打算停的感覺我就臨時煞車但已經來不及了直接撞上對方汽車的右前方倒地沒有力氣起來我看到小綠人還有19秒可以走(代表著對方闖紅燈)對方是位中年婦女一下車就罵我騎車騎太快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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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avatarDavid2009-09-23
現行法律尚未規定,路口一定要裝設錄影監視器,當然機器也有故障的機率存在,縱使調閱到監視畫面或其他商家的監視畫面,若無拍到[號誌時向],也於事無補,對釐清[號誌爭議]並無任何助益。該路人的說詞,若沒在警訊筆錄中簽字,對[號誌爭議]仍然無任何助益,除非他願意出庭作證。筆錄不得閱�
Dorothy avatarDorothy2009-09-22
都對你很有利的條件了阿.去申請交通裁決.況且你有證人.順便連筆錄的那個警察一起告...這種事情怎能筆誤2ㄍ字就放他一馬....至於要告他什ㄇ...告他吃案...(筆誤是他家的事萬一追訴期超過6個月你才發現說不是你當初要的要上裁決所)(那個警察會跟你說是筆誤嗎)(那你的權益不就x@#$x@0000誰要賠你)2009-09-2
Rebecca avatarRebecca2009-09-23
最大的敗筆是沒留證人資料...沒證據下會以無號誌的路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