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陳威丞先生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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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聽會內容重點:
由於是筆記+記憶整理,如有缺漏或錯誤請協助糾正,謝謝 Orz
砂石車還是貨運蝦米協會的老伯:道路法規以安全為第一,如果開放快車道與取消兩段式
左轉將會造成更多死傷與車禍,何況飆車族問題等等,請謹慎思考此議題是否洽當。
董先生:不應該以交通工具不同去劃分不同的路權,駕駛者都是人,應享有相等的權利。
另外在場各位並無飆車族,勿將違規使用者當作全部騎士來模糊焦點。在兼顧安全的情況
下爭取路權。機車在台灣僅能行駛平面道路不到一半的路權,絕對不公平。近年來交通壅
塞,國家興建許多快速道路與高速公路拓寬,但是這些建設絕非只有機車1/3數量的汽車
稅金支撐,是以全民納稅人的錢去蓋的,機車也應享用交通便利的權利。
TMA會員:全面取消禁行機車道與兩段式左轉,為了安全而禁行機車是錯誤的,那為了女
人的安全為什麼不實施么八洞洞後女性全面禁宵?
外國僑胞:到過各個國家,目前在台灣留學,台灣的交通法規真是屬一屬二的瞎,搞車種
分流、機車專用道小的跟什麼一樣,汽車違規佔用道路卻沒有交通取締,其他國家機車上
高速公路是很正常的事情,在台灣卻連平面車道都處處受限。(他說的很多棒的內容,可
惜我筆記沒跟上 Orz)
日本交通安全協會代表:台灣乃先進國家,交通事故卻是國外的2.63倍,考照制度、路權
規畫都有問題,快車道應設置避車彎,非避車彎之路口不應左轉或迴轉,且標線與標誌不
清,外國人來台無法辨別及適應台灣奇特的交通法規而受罰屢見不鮮。再者以日本為例,
並無機慢車這種東西,僅分為引擎動力車輛與人獸力車輛,125cc即可上高速公路,快車
與慢車的定義模糊。
一位黑黑的帥大叔:機車優先道根本就是耍寶的東西,以後拍戲都去那裏拍算了。
客運聯合會:機車數量之多常擠進大型車的死角,造成事故。
某官員(忘記是哪個單位的了):我自己以前也有騎機車(打預防針),騎機車是肉包鐵,所
以(略)。車權不應該比照人權而無限上綱。不要老是拿國外跟國內比,人比人氣死人。與
國際接軌的部分應由外國人學習當地法規。以越南河內新建的高速公路為例,那裏汽車機
車腳踏車行人皆可上去,且農民可直接穿越高速公路到對面,這樣用路權很公平,但是只
有混亂可言。對岸上海則是禁摩與限制發牌。如果認為禁行機車等等是有違人權,請到法
院向大法官申請釋憲。
內政部警政署代表:(官腔翻譯機解讀):法規怎樣都好,警察也不願意造成民怨,快把法
規定明白好讓我們去執行就對了。
某官員(還是忘記他是哪個單位的):民國91年實施禁行機車與兩段式左轉,此舉到現在已
經降低了A1事故的死亡率,但是否是兩段式左轉與禁行機車有效降低事故仍需科學分析與
客觀統計。
台北市政府代表:不建議開放快車道以免機車直接橫越三車道行駛造成交通混亂。
某學者教授:應將機車優先道的路權提高,並在給予機車路權同時賦予義務(如稅金、停
車費)。
機車安全協會...忘了:應教育所有駕駛人相關的保養、道路的安全法規等等,落實全面
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董先生:總結以上各單位的回覆。(最後餓昏到忘了...有誰能幫忙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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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續會有其他與會人士補上不足部份,請稍後
http://tinyurl.com/3fsxjhc
台灣摩托車友協會(台灣機車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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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塑化劑?有加啊 ▼ ▃▂▃▂ >〈
▼/ ╲▼ 猴死囝仔, ▼▂◣◢▂▼ ^
▼/ ● ● \▼ 為什麼之前沒說? 連我都不敢用的東西 ◤ . . ◣◤◣
◤ | | ◥因為你沒問啊 你居然用這麼多! ▊\▇〔╮▇◢6◤
\ ︶︶ / ▆◣ 早知道就用了 ▎ /◤▂▄◤
【黑心廠商】 ψhacoolman 【市民代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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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車還是貨運蝦米協會的老伯:道路法規以安全為第一,如果開放快車道與取消兩段式
左轉將會造成更多死傷與車禍,何況飆車族問題等等,請謹慎思考此議題是否洽當。
董先生:不應該以交通工具不同去劃分不同的路權,駕駛者都是人,應享有相等的權利。
另外在場各位並無飆車族,勿將違規使用者當作全部騎士來模糊焦點。在兼顧安全的情況
下爭取路權。機車在台灣僅能行駛平面道路不到一半的路權,絕對不公平。近年來交通壅
塞,國家興建許多快速道路與高速公路拓寬,但是這些建設絕非只有機車1/3數量的汽車
稅金支撐,是以全民納稅人的錢去蓋的,機車也應享用交通便利的權利。
TMA會員:全面取消禁行機車道與兩段式左轉,為了安全而禁行機車是錯誤的,那為了女
人的安全為什麼不實施么八洞洞後女性全面禁宵?
外國僑胞:到過各個國家,目前在台灣留學,台灣的交通法規真是屬一屬二的瞎,搞車種
分流、機車專用道小的跟什麼一樣,汽車違規佔用道路卻沒有交通取締,其他國家機車上
高速公路是很正常的事情,在台灣卻連平面車道都處處受限。(他說的很多棒的內容,可
惜我筆記沒跟上 Orz)
日本交通安全協會代表:台灣乃先進國家,交通事故卻是國外的2.63倍,考照制度、路權
規畫都有問題,快車道應設置避車彎,非避車彎之路口不應左轉或迴轉,且標線與標誌不
清,外國人來台無法辨別及適應台灣奇特的交通法規而受罰屢見不鮮。再者以日本為例,
並無機慢車這種東西,僅分為引擎動力車輛與人獸力車輛,125cc即可上高速公路,快車
與慢車的定義模糊。
一位黑黑的帥大叔:機車優先道根本就是耍寶的東西,以後拍戲都去那裏拍算了。
客運聯合會:機車數量之多常擠進大型車的死角,造成事故。
某官員(忘記是哪個單位的了):我自己以前也有騎機車(打預防針),騎機車是肉包鐵,所
以(略)。車權不應該比照人權而無限上綱。不要老是拿國外跟國內比,人比人氣死人。與
國際接軌的部分應由外國人學習當地法規。以越南河內新建的高速公路為例,那裏汽車機
車腳踏車行人皆可上去,且農民可直接穿越高速公路到對面,這樣用路權很公平,但是只
有混亂可言。對岸上海則是禁摩與限制發牌。如果認為禁行機車等等是有違人權,請到法
院向大法官申請釋憲。
內政部警政署代表:(官腔翻譯機解讀):法規怎樣都好,警察也不願意造成民怨,快把法
規定明白好讓我們去執行就對了。
某官員(還是忘記他是哪個單位的):民國91年實施禁行機車與兩段式左轉,此舉到現在已
經降低了A1事故的死亡率,但是否是兩段式左轉與禁行機車有效降低事故仍需科學分析與
客觀統計。
台北市政府代表:不建議開放快車道以免機車直接橫越三車道行駛造成交通混亂。
某學者教授:應將機車優先道的路權提高,並在給予機車路權同時賦予義務(如稅金、停
車費)。
機車安全協會...忘了:應教育所有駕駛人相關的保養、道路的安全法規等等,落實全面
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董先生:總結以上各單位的回覆。(最後餓昏到忘了...有誰能幫忙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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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續會有其他與會人士補上不足部份,請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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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摩托車友協會(台灣機車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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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廠商】 ψhacoolman 【市民代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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