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大型重機停汽車格 8月起1格限1輛
【聯合報╱記者楊濡嘉/高雄報導】
2012.07.26 03:01 am
這個月起,250CC的大型重型機車可以比照小型汽車行駛快車道和快速道路,高雄市交通
局從8月1日起,將允許大型重型機車停放路邊及公有路外停車場的小汽車停車格,但規定
一格停一輛,不能一格停兩輛或更多。
大型重型機車停公有路邊或路外停車格,收費時間、費率,高雄市交通局規定都要比照小
汽車,停放時也要依路緣順向停放。
250CC以上的大型重型機車可以行駛市區道路快車道,也可以上高架快速道路,交通局強
調,目前重型機車在高雄市區內可以行駛的高架快速道路,包括文川路向西到翠華路的大
中快速道路、翠華路到華夏路往東的大中高架快速道路路段、鳳山交流道到屏東竹田的台
88快速道路。
翠華路向東的大中高架快速道路,在華夏路出口前,可以接國十,但依目前規定,重型機
車不能進國十,必須下平面道路。
交通局提醒重型機車的騎士,行駛高架快速道路時,應遵守速限,禁行路肩,也要全天開
亮頭燈,要穿戴全面式或露臉式安全帽,更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要保持安全距離。
行駛平面道路時,依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規定,大型重型機車不用
兩段式左轉,同時不得在機車停等區內停留。
【2012/07/26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LIFE/LIF1/72500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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