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2014年)年底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
行政院今年6月8日公告,修正條文自104年7月1日施行,
屆時騎機車、開車時抽菸影響他人安全,可處600元罰鍰。
此外,併排停車現行條文規定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
但7月以後,罰鍰將加倍至2400元。
而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
罰款也將提高為3000到6000元。
另外,使用吊銷、註銷牌照,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
將處以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3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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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菸 併排停車
7/1號實施
請大家多多注意
取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31-1條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
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
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
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
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
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罰鍰。
警備車、消防車及救護車之駕駛人,依法執行任務所必要或其他法令許可
者,得不受第一項及第二項之限制。
第一項及第二項實施及宣導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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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等紅燈滑手機 不至於會影響到你 只要起步的時候乖乖的跟著起步
因此會遭人嫌也還好
但是如果是抽菸的話
也許錄影拍照檢舉的人會不少?
畢竟塞在車陣中 還得要聞二手菸真的很討厭
至於行進間更不用說了 菸 菸灰 到處飄
跟在這種旁邊或後面都很倒楣
--
你好 我是鮪魚 請多多死掉
--
行政院今年6月8日公告,修正條文自104年7月1日施行,
屆時騎機車、開車時抽菸影響他人安全,可處600元罰鍰。
此外,併排停車現行條文規定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
但7月以後,罰鍰將加倍至2400元。
而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
罰款也將提高為3000到6000元。
另外,使用吊銷、註銷牌照,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
將處以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3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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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菸 併排停車
7/1號實施
請大家多多注意
取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31-1條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
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
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
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
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
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罰鍰。
警備車、消防車及救護車之駕駛人,依法執行任務所必要或其他法令許可
者,得不受第一項及第二項之限制。
第一項及第二項實施及宣導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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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等紅燈滑手機 不至於會影響到你 只要起步的時候乖乖的跟著起步
因此會遭人嫌也還好
但是如果是抽菸的話
也許錄影拍照檢舉的人會不少?
畢竟塞在車陣中 還得要聞二手菸真的很討厭
至於行進間更不用說了 菸 菸灰 到處飄
跟在這種旁邊或後面都很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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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鮪魚 請多多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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