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謝先生,聽到左後方有摔車聲,熱心的謝先生把機車靠邊停,上前詢問摔車男,
沒想到卻被提告「肇事」。
摔車的擋車男車子看起來很新,應該是新買不久,摔在路上他蹲坐在一旁,而警方現場拍
照存證,投訴民眾說,警方事故調查表,當時他的機車保持在對方的右前方,而且從警方
繪至的圖表上看不出來有撞擊點。
雙方各說各話,警方以無行車紀錄器、目擊者等,無法分析研判是否有撞擊,遭提告過失
傷害的謝先生說好倒楣,好心竟挨告,律師提醒民眾自保有3招,報警、找路人幫忙,避
免好心被雷鎚,民眾自保動作不能少。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306002090-260402
以後鄉民要當好人之前 可要好好想想啊 台灣人心早變了
有些好人不是不做 而是做了 某些後果就是這樣 防人之心不可無
不然就是有行車紀錄器自保 頂多幫人打電話報警啊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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