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上班時聽Apple live,剛好聽到嘉義縣道安交通委員會的宣導,
本人是個對"靠右行駛"及"慢車道"這兩個詞很敏感的人,該宣導一開始就
說騎機車應該靠右行駛!?這時候上班到快睡著的我突然驚了一下!!
接著第二點又說機車應行駛於慢車道,這讓我上班的睡意全消,
立馬上網搜尋嘉義縣政府的民意信箱,把我這兩點疑惑提出來,
起先嘉義縣政府把責任推給交通部,說這個廣告是交通部那邊來的,
會幫我轉交通部道安交通委員會,我想說好,反正我看你最後轉到哪去?
結果今天就接到交通部道安交通委員會裡面一位小姐的來電,電話中就說
關於我說的那兩點,他們有要求Apple live提供該宣導之檔案給予查證,
該位承辦人聽了檔案再去查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確定這則廣告說得太攏統了,
應該是"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
只有在"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另外關於該宣導廣告說
機車應行駛慢車道,她查證結果應該是"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
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
快車道行駛。",所以並不一定要行駛於慢車道,既然問題已經釐清,
該位承辦人就說其實這是嘉義縣政府他們自己做的廣告,至於為什麼會轉到
交通部這邊來呢?可能是因為交通部這邊有補助該款項,該位承辦人也說
她已經要求Apple live把廣告拿下來,還問我需不需要公文的行式回覆我,
我覺得既然問題已經釐清,就給各自一個方便就說不需要,
掛下電話的那一剎那我只想到人民的納稅錢又被拿來亂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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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在法規上不是慢車,不要再叫機車走慢車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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