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
馬路過一半變燈!新莊婦遭機車撞倒昏迷 家屬求行車記錄器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區一名老婦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在走過馬路一半時,突然變燈號,大批
汽機車行駛而來,被其中一部機車碰撞倒地,經送往亞東醫院後,因傷重昏迷不醒送進加護
病房,警方將進行調查肇事責任歸屬。
26日上午8時許,陳姓老婦人(76歲)要走路穿越中環路往復興路方向時,才走過一半,突
然號誌燈號轉變,老婦人來不及反應,大批汽機車迎面急駛而來,遭到胡姓機車騎士(26歲
)撞倒在地。
救護人員獲報到場,緊急將陳姓婦人送往板橋亞東醫院救治,經急救後雖然恢復心跳,但因
傷重昏迷不醒送往加護病房觀察,警方表示,陳婦雖未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但機車騎士應
該要禮讓,整起事故肇事責任待警方調查釐清。
https://tinyurl.com/yxlylnkf
-----
看影片的狀況是
事故機車是起步時跟在前方機車後面
而婦人似乎是無注意號誌強行穿越路口
且周邊道路100公尺內有行人穿越道
事故機車騎士是否能主張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34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
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未設人行
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
;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以內。
進而減輕過失比例
降低刑事刑責及減少民事賠償部分?
還是說要遇到好法官
或是請有力的律師才有可能
--
馬路過一半變燈!新莊婦遭機車撞倒昏迷 家屬求行車記錄器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區一名老婦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在走過馬路一半時,突然變燈號,大批
汽機車行駛而來,被其中一部機車碰撞倒地,經送往亞東醫院後,因傷重昏迷不醒送進加護
病房,警方將進行調查肇事責任歸屬。
26日上午8時許,陳姓老婦人(76歲)要走路穿越中環路往復興路方向時,才走過一半,突
然號誌燈號轉變,老婦人來不及反應,大批汽機車迎面急駛而來,遭到胡姓機車騎士(26歲
)撞倒在地。
救護人員獲報到場,緊急將陳姓婦人送往板橋亞東醫院救治,經急救後雖然恢復心跳,但因
傷重昏迷不醒送往加護病房觀察,警方表示,陳婦雖未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但機車騎士應
該要禮讓,整起事故肇事責任待警方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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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影片的狀況是
事故機車是起步時跟在前方機車後面
而婦人似乎是無注意號誌強行穿越路口
且周邊道路100公尺內有行人穿越道
事故機車騎士是否能主張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34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
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未設人行
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
;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以內。
進而減輕過失比例
降低刑事刑責及減少民事賠償部分?
還是說要遇到好法官
或是請有力的律師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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