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酒駕 - 自行車

Table of Contents

最近騎乘電動自行車等紅燈被警方攔下酒測值0.4被依公共危險送辦搞不懂時速低於25公里且交通法則明定歸類於慢車(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怎麼還會有公共危險之法則法院拘留後檢察官也跟我說這慢車不會起訴怎麼一個月後收到另一位檢察官寄來的判決處刑書真令我頭暈暈煩請精通此法大大幫我解答一下

All Comments

Mia avatarMia2013-11-02
★高大瑋回答★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之電動車或電動自行車~雖歸類為慢車.但卻是屬於動力交通工具.很多民眾因不諳法規而致誤觸刑責仍不自知.二.<刑法>酒駕的公共危險罪不罰腳踏車.因為靠人力來騎的交通工具.法律上規範並不明確.所以:公共危險罪所規範的酒駕未包括腳踏車在內.<刑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3-10-30
自行車定義與分類一、自行車可區分為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遠率每小時25公里以下,且車重在40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且車重(��
Belly avatarBelly2013-10-31
一、接到的應該是檢察官的「簡易判決處刑書」,法院簡易庭原則上不會傳喚開庭,法官就會直接下判決,判決也會寄給你。二、所騎乘之該電動自行車,雖最高速度不能與機器腳踏車相比,但仍非以人力操作之腳踏自行車,依其驅動力來源及可能造成之危險性觀之,仍應列屬刑法第185條之3之「動力交
Lily avatarLily2013-11-02
根據刑法第185條之3,電動自行車屬「動力交通工具」(腳踏車除外),若駕駛人酒駕需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其他如挖土機、堆高機等,也同樣受交通法規與刑法規範,「沒掛牌就不用罰」是外界誤解。***************法律服務網--律師熱忱服務*
Queena avatarQueena2013-10-30
很奇怪耶為什麼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