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新聞說三讀通過了。
連結: 道交條例三讀修正限縮可檢舉項目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760132
-
https://i.imgur.com/Fd58V9r.png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限縮民眾可檢舉項目,明列
46種違規樣貌。(資料照)
三讀條文明列開放民眾檢舉的46個項目;動態違規方面,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高,且警察
不易實施稽查取締者,包括駕駛人未戴安全帽、點燃香菸駕駛,在高、快速公路不當行駛
及裝載,駕駛人有蛇行等危險駕駛行為,違規超車、迴車,闖紅燈、闖平交道等行為。
靜態違規方面,限縮於在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規停
車;包括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等特定地點的違
規停車,併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等。
民眾連續檢舉部分,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才可以檢舉同
一違規行為。此外,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於民眾檢舉案,經查證屬實,應即舉發,
但行為終了日起逾7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
照理說紅黃牌終於可以臨停機車格了,
恥力夠的話紅黃線隨你停,
限縮檢舉的唯一好處,
但不知道何時生效就是了...
※ 引述《vi000246 (Vi)》之銘言:
: 標題: [討論] 限縮檢舉草案
: 時間: Thu Jul 8 21:30:28 2021
:
: 在隔壁板看到的
:
: https://www.facebook.com/511514942365847/posts/1751576638359665/?d=n
:
: 貼幾個我覺得比較重要的
:
: --
: 臨停部分 第55條第1項第2款 在交岔路口、公車站牌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
: 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第55條第1項第4款 併排臨時停車。
:
: 違停部分 第56條第1項第10款 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 第56條第2項 併排停車
: --
:
: 臨停跟違停現在只有以上行為才能檢舉
:
: 代表重機停機車格解封啦~~~~
:
: 以後可以正大光明停機車格不怕被檢舉了
:
: 違停也不怕被檢舉,只要不併排,不停身障車位
:
: 黃線紅線隨你停,騎樓應該也解套了
:
: 根本德政啊
:
:
: 以下常見的都還能檢舉
:
: --
: 未戴安全帽、手持行動電話、點燃香菸駕駛。
: 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 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 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
: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 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 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
: 違規迴轉
: 闖紅燈
: 紅燈右轉
: 佔用機等區,紅燈越線。
: --
:
: 看起來除了違停跟臨停,其他沒什麼限縮
:
: 只是多了六分鐘限制
:
: --
: 檢舉同一輛汽車二以上違反本條例同一規定之行為,
: 其違規時間相隔未逾六分鐘或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以舉發一次為限。
: --
:
: 好希望這法條通過
:
: 不然只有貨車、小黃、四輪能違停
:
: 重機絕對被眼紅仔檢舉
:
: 以後能大家一起違停
:
: 超爽der
--
FuYuan's Space: https://becode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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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種違規樣貌。(資料照)
三讀條文明列開放民眾檢舉的46個項目;動態違規方面,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高,且警察
不易實施稽查取締者,包括駕駛人未戴安全帽、點燃香菸駕駛,在高、快速公路不當行駛
及裝載,駕駛人有蛇行等危險駕駛行為,違規超車、迴車,闖紅燈、闖平交道等行為。
靜態違規方面,限縮於在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規停
車;包括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等特定地點的違
規停車,併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等。
民眾連續檢舉部分,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才可以檢舉同
一違規行為。此外,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於民眾檢舉案,經查證屬實,應即舉發,
但行為終了日起逾7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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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說紅黃牌終於可以臨停機車格了,
恥力夠的話紅黃線隨你停,
限縮檢舉的唯一好處,
但不知道何時生效就是了...
※ 引述《vi000246 (Vi)》之銘言:
: 標題: [討論] 限縮檢舉草案
: 時間: Thu Jul 8 21:30: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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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停部分 第55條第1項第2款 在交岔路口、公車站牌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
: 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第55條第1項第4款 併排臨時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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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停部分 第56條第1項第10款 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 第56條第2項 併排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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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停跟違停現在只有以上行為才能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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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重機停機車格解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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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後可以正大光明停機車格不怕被檢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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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停也不怕被檢舉,只要不併排,不停身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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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線紅線隨你停,騎樓應該也解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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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本德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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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常見的都還能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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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戴安全帽、手持行動電話、點燃香菸駕駛。
: 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 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 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
: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 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 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
: 違規迴轉
: 闖紅燈
: 紅燈右轉
: 佔用機等區,紅燈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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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起來除了違停跟臨停,其他沒什麼限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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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多了六分鐘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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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舉同一輛汽車二以上違反本條例同一規定之行為,
: 其違規時間相隔未逾六分鐘或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以舉發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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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希望這法條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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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然只有貨車、小黃、四輪能違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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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機絕對被眼紅仔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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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後能大家一起違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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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爽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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