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27日下班的路上,在高雄市正勤路(東西向)與成功路口(南北向)發生車禍,
我(機車)與對向車輛(汽車)擦撞,對方是要左轉進正勤路,
我是成功路直行(都是綠燈的狀態),當下有請交通警察來處理,
後來才得知對方無第三人保險,我有保加重(保險),這樣是誰對誰錯?
對方不願意讓我先維修機車(車頭,面板全毀,車台反方向擠壓),(車行估價約27000元)
對方一直說要等鑑定報告。鑑定報告都要等一個月嗎?
我如果自行先維修,到時候又怕對方不認帳。 請幫忙解解惑~ 謝謝!
--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