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關於車禍...但沒留下對方資料??? - 自行車Callum · 2009-12-2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1.高雄市三民區金鼎路(鼎中路口)是屬那個派出所管轄2.剛剛綠燈起步時因有汽車闖紅燈我當然要煞車但被後面機車撞到我的腳我要求他留下資料他不要後來看看沒啥事所以大家都走了但我明天想去驗傷那可以去派出所說要備案嗎?因為只差一天那個監視器錄影的應該調的到畫面吧還是要怎做教一下吧自行車All CommentsBelly2009-12-29未報警處理"乃交通事故的最大敗筆,最後都呈現[各說各話]的局面。本案依你所述之現場"屬追撞事故"追撞事故,原本就是後方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應負起肇事完全責任。可惜你並未當下報警處理!且最後也已允許對方離開,所以本案對方並未涉嫌肇事逃逸。甚至可視同雙方達成協議完成和解��Tristan Cohan2009-12-28鼎金派出所地址:高雄市三民區鼎力路125號電話:342-6730Charlotte2009-12-26你自己沒留資料那就是你的疏失了只能說你很傻沒經驗吧!?你只能希望監視器有拍到畫面並且查到對方身分不然你平白無故跟警察說有人撞到妳但是不知道對方是誰查不到就是查不到隨便亂說和事實傻傻分不清楚你也不要指望會有什麼很好的結果和交代了你自己沒有當下做個良好的處理就是你的一大錯��Related Posts我要賣一台摺疊腳踏車從桃園市騎自行車石門水庫捷安特OR美利達公路車腳踏車飆上國道是否有除罰條例?那一款車好?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