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開車的公共危險罪會很重嗎? - 自行車Barb Cronin · 2010-12-2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可能是最近行車紀錄器比較流行,所以常常會拍出一些不良駕駛,隨意變換車道,或者是逼車危害到後方駕駛的生命安全。所以有些問題想問一下若對方提告的話,對方的危險駕駛應該會觸犯公共危險罪吧那刑期或者是罰金會很重嗎?那是否有空間可以把刑期或罰金修改成類似酒駕一樣的重罰金和刑期及自行車All CommentsWilliam2010-12-29按您所述的情形,在現行實務上,若該駕駛人未涉及其他犯罪的話,都是以刑法第185條的公共危險罪來究責的,其內容為: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 Posts請問廣東海陵島幫我看看這台腳踏車好不好神奇寶貝綠寶的神奇寶貝去哪找(20點喔)我有購買單車的問題求開車省油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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