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條例92條修正草案提案書 - 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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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做的業務剛好有和法令修正有點關係
(謎之聲:話說最近才去過立院○○委員會審查法案)
以下是自己看完修正草案對照表的心得

1.現行條文第92條第2項前段:「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修正為

「汽缸排氣量二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下之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
^^^^^^^^^^^^^^^^^^^^^^^^^^^^^^^^(增訂規定)
2.現行條文第92條第2項中段:「…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
^^^^^^^^(現行規定)
腳踏車,可行駛之路權除交通部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汽車…」修正為:「
^^^^^^^^^^^^^^^^^^^^^^^^^^^^^^(重點)
…汽缸排氣量二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可行駛之路權除
^^^^^^^^(修正部分) ^^^^^^^^^^^^^^
交通部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汽車…」
^^^^^^^^^^^^^^^^(重點)

歸納整理:
1.原本全部禁止機器腳踏車(以下簡稱機車)行駛國道高速公路(以下簡稱國道)
,放寬為250cc以下之機車禁行國道
2."但是"250cc以上之大型機車,路權交通部還是可以"特別規定"

所以…大家應該知道了吧
交通部視需要(這裡可以解釋為"國情"XD),還是可以特別規定(公告、其他主管
法令…等)大型機車的路權。
不過這種提案,在委員會討論時,說不定其他委員也會有不同的看法,這也是很難
說,畢竟騎重機的人還是少數,而且交通部的立場…。(1讀沒過送黨團協商?)

以下為個人樂觀推斷
1.250(不含250)~550(不含550):快速道路(小CB、T媽媽大復活?)
2.550↑:高速公路可<( ̄ c ̄)y▂ξ

以上不專業分析,請各位大大指教<(_ _)>

謎之音:(以下與本案無關)
1.委員的法案助理太不專業了,難道不知道3欄式的修正條文對照表,數字都要用
國字嗎?(因為這種東西,被搞了超多次的)
2.上次在○○委員會審查法案的時候,才發現:原來質詢的內容可以不限法案,從
天南地北都可以問XD。例如問江宜樺:為什麼蘇起還在管制內可以去中國、不在籍
投票為什麼一定要綁總統大選( ̄□ ̄|||)a。各位委員大人,這些和這次討論的法
案完全沒關啊Orz
3.其實修法真的很簡單(大誤),長官交下來:○○○你把這個法修一下…囧,然
後對照表寫一寫,開個幾次會就送上去了,再來就是再把各方意見加進去,我的案
子修到現在起碼弄了20~30個版本…囧囧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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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y avatarMary2010-04-13
原po立委助理 加油~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0-04-16
這真的是份難為的職業....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0-04-16
承辦人有時候會遇到左右為難的情況~辛苦了~~
Callum avatarCallum2010-04-20
原po高考及格 厲害~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0-04-24
我們的廢物MOTC不意外阿 原po辛苦啦 XD
Tom avatarTom2010-04-26
如果我們的MOTC沒這麼廢的話 原po就不用這麼累了XD
Daniel avatarDaniel2010-04-27
你們什麼時候產生了..MOTC很專業的錯覺
Agnes avatarAgnes2010-04-28
原po有錯 大於或等於251cc 才屬於大型重型機車
大於或等於550cc是已經開放行駛 快速道路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0-05-02
...可行駛之路權除交通部另有規定外...
Daniel avatarDaniel2010-05-05
當初就是被這樣婊的不是嗎...
Madame avatarMadame2010-05-06
用高快速管制規則和道安規則去封你~
Mary avatarMary2010-05-10
hrc大~其實法律用語 以上 以下均含本數
Kama avatarKama2010-05-14
其實用敝人的說法 等於或小於 大於或等於 應該ok
Zanna avatarZanna2010-05-17
台灣的分級其實還蠻好笑的 看看就好了 XDDD
Annie avatarAnnie2010-05-18
辛苦了!
Irma avatarIrma2010-05-19
hrc 大的說法為臺灣法規上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