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致死變成過失傷害 - 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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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八月我父親晚上開車不小心輾過一名躺在快車道上喝醉酒的婦人,對方送醫後休克死亡。對方有三名已成年兒子,索賠400萬,200萬強制險對方已領走,我方也先拿5萬塊讓對方辨喪事。檢方送車鑑,結果是無法判定。因為後來警察在附近的水溝發現死者的機車,車鑑認為這是死者事前的行為與致死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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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othy avatarDorothy2013-01-17
對方要求400萬元賠償?「不是對方要求多少錢我方就要照單全收」的阿!法官是會依「雙方的社會經濟(社經)地位、肇事責任的多寡來做出最終的判賠金額」的阿!例如:「法官最終判賠300萬元,而對方的肇事責任70%、我方的肇事責任30%」的話,那「我方只要給對方:300萬*30%=90萬」而已阿,「對方需自�
Yuri avatarYuri2013-01-15
你要不要搜尋my權益itm上這單位看看他們有在處理及探討個人權益上的問題希望對你有幫助!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3-01-18
對方不願意鬆口就乾脆上法院讓法官判=====(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我買的強制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