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d520elva (沉舟)》之銘言:
(前段恕刪)
: http://i.imgur.com/JbVTeJF.jpg
: http://i.imgur.com/xtW1fq1.jpg
: http://i.imgur.com/zigFxHM.jpg
: 因為我遠遠的有看到前方有臨檢就開始
: 減速然後目光完全聚焦在警察的指揮跟
: 很亮的牌子上可能因此導致我沒注意到
: 此時號誌已經轉為紅燈..可是我完全是
: 要配合警察啊啊 他們就設在紅燈後面
: 我只是跟著他們指揮罷了..唉 如果是
: 600就自己吞了 可是1800真的很冤
: 心情很差 感覺被黑了
看到很多人叫原PO自己吞
不知是反串還是認真
就無聊花點時間 問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
如果在路口遇到警察指揮臨檢 但號誌遇到紅燈
是否以交通稽查人員為主
並將原PO網址附上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67005825.A.BA5.html
---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北監裁字第105014374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案由:有關您105年6月27日於監理服務網意見信箱函詢車輛行經路
口之行駛規定案,本所說明如回覆意見,請查照。
回覆意見:
一、復您105年6月27日電子郵件申請書。
二、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行駛至
交岔路口,其行進及轉彎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
指揮,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
揮人員之指揮為準。」,請參考。
---
條文附上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2
如果原PO所述如實 警察有指揮動作
就直接去申訴吧~
--
(前段恕刪)
: http://i.imgur.com/JbVTeJF.jpg
: http://i.imgur.com/xtW1fq1.jpg
: http://i.imgur.com/zigFxHM.jpg
: 因為我遠遠的有看到前方有臨檢就開始
: 減速然後目光完全聚焦在警察的指揮跟
: 很亮的牌子上可能因此導致我沒注意到
: 此時號誌已經轉為紅燈..可是我完全是
: 要配合警察啊啊 他們就設在紅燈後面
: 我只是跟著他們指揮罷了..唉 如果是
: 600就自己吞了 可是1800真的很冤
: 心情很差 感覺被黑了
看到很多人叫原PO自己吞
不知是反串還是認真
就無聊花點時間 問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
如果在路口遇到警察指揮臨檢 但號誌遇到紅燈
是否以交通稽查人員為主
並將原PO網址附上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67005825.A.BA5.html
---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北監裁字第105014374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案由:有關您105年6月27日於監理服務網意見信箱函詢車輛行經路
口之行駛規定案,本所說明如回覆意見,請查照。
回覆意見:
一、復您105年6月27日電子郵件申請書。
二、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行駛至
交岔路口,其行進及轉彎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
指揮,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
揮人員之指揮為準。」,請參考。
---
條文附上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2
如果原PO所述如實 警察有指揮動作
就直接去申訴吧~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