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車禍的一點心得 - 單車
By Edward Lewis
at 2011-02-25T23:22
at 2011-02-25T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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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真的很感謝之前板上許多車友的推文祝福及建議
託大家的福,我的傷勢已經快要完全康復了 (其實本來就不是大傷啦= =)
也感謝其中一些車友用站內信,及在我的部落格留言關心
還有提供一些車禍諮詢的管道,對我都有很大幫助
而且前幾天去買東西,就是這麼剛好,那家店還是鄉民開的店
還認出我,當面關心我的傷勢好了沒
我差點就流下眼淚...,鄉民真的比全國電子還甘心!!
這次的車禍事件,在今天早上的調解委員會中,已經算是圓滿落幕了
儘管,從事發到昨天,對方一句慰問都沒有
連調解委員會也是我自己去申請
不過,對方今天也已經坦承車禍那天,因為他趕著上班
所以才會不小心撞到我,他承認是他的錯,也有道歉,姿態也放低了
也願意賠償我的損失,當然再來就一切好談了
我本來就在意的是對方的誠意問題
雖然先前有車友建議可以提告"過失傷害"
或許是我心軟,也或許是想等調解委員會時看對方的態度再做決定是否提告
但今天對方都已坦承是他的錯
我也希望可以大事化小
就在調解委員會中把和解書簽一簽,就結束吧...
(實際拿到的全部賠償費用,大約是一套SRAM APEX含工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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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這次車禍的一些處理過程及心得,當然有錯誤的部分還請指正
首先是某前板主熱心提供的中華民國車禍關懷協會的網站
http://ppt.cc/IvUL
有車禍的相關問題都可以打電話去做詢問
以下是個人的心得,請容許我想到什麼說什麼,傷眼還請見諒= =
1.車禍發生後,強烈建議一定要叫警察,對雙方都是個保障
(尤其是自己被撞,更一定要叫警察來)
2.不要讓家人太擔心,跟家裡講自己的傷勢的時候,可以講得比較"小事"的樣子
(善意的謊言)不然家人趕到醫院的途中,心情真的會非常焦慮不安,
我那天被撞的時候就是沒跟家裡交待清楚,就只跟我爸說,我被撞了,我在XX路,
幫我拿眼鏡過來一下...事後聽我姐說,我爸媽那時都超著急的,
自己覺得我真是太不孝了...其實也沒這麼嚴重,卻讓家人非常擔心
3.到醫院做急診後,個人建議直接請醫生開驗傷單(診斷證明),這樣傷勢會記載的最清楚
而且,如果日後"專程"要去醫院申請驗傷單的話,就算沒看診,也是"有可能"要付掛號
費喔!(唉,申請驗傷單也遇到一些鳥事,這部分就不想多談)
最好的方法就是當天急診,請醫師直接開驗傷單給你
(PS.申請驗傷單(診斷證明)的費用並不便宜,
幾十元到一張200都有可能..看各家醫院的收費)
(不過呢,個人建議申請一張就好,因為有一種東西叫作"彩色影X" ,
其實不仔細看真的看不出來哪張是正本XD)
4.急診完,交通警察可能會到醫院來做筆錄還有酒測
做筆錄前,會問你目前狀況適不適合做筆錄 (是否覺得人不舒服或頭腦不清楚)
當然,如果你覺得被撞的莫名其妙,需要回想一下
也可以跟警察說我想要想一下事發過程,看要隔天還是什麼時候再來做筆錄
警察寫完筆錄後,會給你看筆錄內容是否正確,請確認筆錄正確再簽名!!
也有另一個說法是,請確認筆錄是否有"不利於己的地方",沒有再簽名!!
5.車禍發生後的7天以後,可以去警察局交通隊免費申請當時警察
在現場拍的現場事故圖及照片
而30天後,可以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這部分我沒申請,不知道長什麼樣子)
如果覺得事故初判表和事實不符,也可以另外自付"3000元"申請 "事故鑑定"
聽說事故鑑定就會寫對方和我方在這場車禍中,各佔了幾%的肇事責任
(不過我同學他家人日前也發生車禍,也有花3000申請鑑定,
他說看到那張紙值3000他覺得很傻眼= =)
"聽說" 如果告對方"過失傷害", 檢方就會自己來鑑定這場事故,
就不需要自己花這3000元了
(↑這只是聽說,我不確定)
6.只要對方在這場事故中有1%的肇事責任,就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如果雙方都有受傷,當然對方也是可以告你過失傷害)
提告的話,只要帶著驗傷單及身份證去警局說要提告即可,"不需任何費用"
7.如果想要談和解,可以去跟承辦的員警說要申請去地方上的調解委員會談和解
警察會幫你轉介過去,不過啥時要開調解委員會,日期沒有一定
如果也已經告了對方過失傷害,那"並不會"和申請調解委員有衝突...
又或者和對方已經私下談好賠償的問題,只差寫和解書的部分
也可以跟調解委員會說你們都談好了,只要寫和解書就好
這樣調解委員會應該會盡快優先幫你們處理 (這麼簡單的CASE,不接嗎?)
8.關於強制險的部分,我聽我們家的保險業務員說,不管對方有沒有保強制險
都一定會賠給你醫療部分的費用 (當然看診收據都要留著)
就算對方沒保強制險,政府也會先賠給你,再去找對方討這筆費用
9.調解委員會只是提供一個地點、一個時間讓你們雙方談
基本上他們的立場是中立的,不用想說什麼會替你說話還是怎樣
甚至也有網友跟我說,他也遇過去調解委員會,結果調解委員就說你們自己先談一下,
然後就出去抽菸,看你們談好了才進來...
去調解委員會要帶什麼呢?
我提供我帶的東西給大家做個參考:
1.去交通隊申請的現場事故圖及照片
2.自己的受傷情況(驗傷單)及車子受損的照片
(自己拍的,因為警察不見得拍的很詳細)
3.請車行幫你開車子的維修估價單
4.請假證明及薪資證明
5.個人印章及身份證
6.一切的賠償清單包含: 醫療費(急診、回診) (收據都帶著以利核對)
車子維修費用(估價單)、人身部品賠償費用
(車衣破損、風鏡磨損、安全帽...)
(需折舊的部分似乎有公式可以算,這部分我不清楚,抱歉)
請假的日薪賠償(例:日薪1000元,請假7天,需賠償7000元)
精神賠償
(此次車禍造成生活的不便、身心受創、或者單純看他不爽)
剛說了調解委員的立場是中立的,所以即使你是受害者,
調解委員幫肇事者"殺價"也是正常的
不需要感到太意外,至於賠償費用要訂多少那就看個人,你要開300萬美金也是可以
但拿的到多少錢又是另一回事了
(搞不好對方什麼都沒有,也不怕你告他,一副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態度也是有可能)
順利和解的話,就是調解委員把和解書打一打,
請雙方確認和解書內容無誤後,簽名蓋章
雙方都會有一份和解書,還有一份和解書要交回交通隊的承辦員警那邊...
10.一些自己的碎碎念心得:
有帶眼鏡(有度數的風鏡)或者戴隱形眼鏡的人,不管長程短程,
騎車還是建議把自己平常的眼鏡也帶著吧
不然摔車的同時,風鏡也可能會飛掉、破裂、或者被後車壓壞,
隱形眼鏡也可能掉了找不到
如果發生車禍而沒眼鏡真的非常不方便,連肇事者長什麼樣子都看不清楚
再來就是安全帽和手套一定要戴,看到這次我的安全帽有磨損和手套破了
才感嘆自己好險有戴安全帽和手套,不然身上肯定又會多幾條疤了...
這句話可能很不中聽,但還是想講..."請遵守交通規則"
只要我們遵守交通規則,在釐清肇事責任上,我們肯定是有優勢的
最後...平常就多做善事和拜拜吧
(雖然很不實際)
雖然之前覺得我為什麼會碰上這種鳥事,無故被撞
不過後來還是感謝老天爺,讓我沒有傷到眼睛,人也沒大礙
輪組也不必強迫升級,
或許老天爺已經幫我把傷害減到最低了
呼...以上很亂的心得,希望讓大家對車禍的處理有個方向,
也由衷的祝福大家行車平安!!
當然這些資訊能不用上是最好的!!
--
賠再多的錢,都換不回家人最初的安全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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