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檢舉一台汽車黃虛線逆向超車(完全不顧對向有機車硬衝那種)
檢舉第43條第一項第三款(迫使他人讓道)、第47條第一項第二款(對向有車時超車)
但因我的記錄器沒錄到自己的車,所以以上兩個都不成立
理由是從影片中,不能判斷檢舉用的攝影器材是否是裝在車上
如果是派一隻狗狗裝攝影機,在路上奔跑被逼的話,就不算逼車了
而原po的記錄器也沒錄到自己的車(有啦,後照鏡的邊邊),卻能在短短兩天內檢舉成立
應該是該轄區案件比較少+警員對於違規從寬認定
沒有要替違規辯護的意思
但舉發應該不是針對機車啦,應該
畢竟我還沒看過同一個模式下,換做汽車會檢舉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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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ncident: 母湯ㄛ
推 CraziPhone: 紅心ㄟ
以上兩位,板規二-4,水桶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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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第43條第一項第三款(迫使他人讓道)、第47條第一項第二款(對向有車時超車)
但因我的記錄器沒錄到自己的車,所以以上兩個都不成立
理由是從影片中,不能判斷檢舉用的攝影器材是否是裝在車上
如果是派一隻狗狗裝攝影機,在路上奔跑被逼的話,就不算逼車了
而原po的記錄器也沒錄到自己的車(有啦,後照鏡的邊邊),卻能在短短兩天內檢舉成立
應該是該轄區案件比較少+警員對於違規從寬認定
沒有要替違規辯護的意思
但舉發應該不是針對機車啦,應該
畢竟我還沒看過同一個模式下,換做汽車會檢舉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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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ncident: 母湯ㄛ
推 CraziPhone: 紅心ㄟ
以上兩位,板規二-4,水桶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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