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算駕駛逃逸嗎?我可以告嗎?如果認錯人我會怎麼樣? - 自行車

Table of Contents

6月15日早上搭火車到南港找朋友玩。下午約5點30出門搭公車到南港中原研究所(中原路撘車)搭乘直行212忠孝東路,(與我一名朋友搭車)我朋友先上車,我在後,我朋友上車了當我踏地2步,公車門就夾到我身上,公車繼續開,過沒幾秒,我人頭先著地,就躺在地面上,我朋友就跟司機說:司機!我朋友被門夾

All Comments

Edith avatarEdith2007-09-19
我覺得~~ㄟ如果不是很嚴重~~就請您放寬心胸吧!!因為司機非常辛苦~每天跑五趟車~一趟有可能都要三個多小時~根本沒休息的時間了~~有可能疲勞了吧!!希望你沒事~就放過他吧!!我哥哥也是開公車的~不過他很有責任感~確遇上了險惡的人~所以我覺得沒事最重要~況且如果事發很久了~就算有攝錄器應該也都洗�
Bennie avatarBennie2007-09-20
做人心胸寬大點吧反正也很嚴重的受傷俗果真的要求償醫藥費可以先去警局報案認錯人並不犯法因為警察會需要你所提供的線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