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轉與直行車車禍 - 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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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發問過一次因為第一次遇到我只是想多聽聽一些見解並無懷疑之前發問時回覆人的專業情形大概是這樣...我是直行車(機車)行駛於內側車道(注意:此路短並無標示禁行機車)對方為汽車停於路肩.非行進車輛因為事發突然我無法確定它的車是否有停在車道上(說不定他的車沒壓到車道而是整台都在路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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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 avatarKelly2007-08-31
之前有發問過一次因為第一次遇到我只是想多聽聽一些見解並無懷疑之前發問時回覆人的專業情形大概是這樣...他迴轉時並非於雙黃線缺口處迴轉而是整台車切過雙黃線對方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6條第5款:汽車迴車前,應暫停並顯示左轉燈光或手勢,看清無來往車輛,並注意行人通過,始得迴轉。��
Delia avatarDelia2007-08-30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Thomas avatarThomas2007-09-03
既然對方要叫保險公司出面理賠的話,你要把你的就醫收據及機車修理發票一起等,保險公司的人員跟你聯絡收據再給保險公司,如保險公司不出面的話,可以申請協調,再不行就上法院告對方!!!<嚇唬他,就會出來跟你談了,如果真不出面就告他>!!!!
Ina avatarIna2007-09-01
看不到圖....根據您敘訴根據路權您屬絕對優先路權根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9條二、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或禁止變換車道線之路段迴車。五、迴車前,未依規定暫停,顯示左轉燈光,或不注意來、往車輛、行人,仍擅自迴轉。縱使您有超速行駛也只是車禍次因主因在於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