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版上各位大大,將舊機車過戶給親友,出現一個問題點
迅光在其當時發表有四種樣式為迅光XC125S/FX/FR/FD,
又在當時其銷售單上有兩種樣式(圖左)http://ppt.cc/4fFH
而今天的舊機車是為迅光FD125(與圖右藍綠色的車相同)
行照上廠牌型式僅打上山葉XC125,稍晚補上行照圖 (晚上7:54補充)
兩種大概以大燈還有側燈作為分別
今天監理站以機車車殼改裝與側燈為由拒絕過戶申請,
而監理站以這台機車沒有側燈,與監理站建檔的照片(有側燈)不符而駁回申請,
而今天機車行老闆也說明了該迅光出廠時就有這兩種不同的樣式,
但監理站僅有一種樣式資料,這中間出了什麼差錯?
就算親友與監理站的驗車員表示有此兩種不同的樣式,但監理站仍不給過。
---
題外話:當時這台機車是開機車店的親友送給我騎的,
當時在彰化監理站過戶時並未受到刁難,也沒有這問題點出現。
而今天在雲林監理站出現這問題,令人匪夷所思。
---
今天驗車員與親友在那互相的大聲說這件事情,頗為無奈,
親友認為是驗車員在那刁難而該驗車員也態度不佳,
想請問是否也可向監理所向該員進行客訴?
謝謝各位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