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03/18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僅有我受傷,大腿挫傷及手扭到和些微皮肉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作筆錄,在警察來前現場均未動過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只有基本強制險,對方為貨車公司車,應該都有保險,對方已聯絡出險。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本人當天騎乘大型重機於新竹西濱延平北路,該路段為二線道
時速約5x (道路速限50) 直行於內側車道
對方在離我約25公尺時,突然由路邊外車道迴轉
(迴轉路段為中間無分隔島也無雙黃線的路口)
本人煞車不及,撞上對方左後車尾倒地,人受傷,車受損
對方停止時車子為傾斜狀態,並非已完成變換車道直行方向
對方為上班中的貨車司機,駕駛公司車
1.因為對方當下說謊是直行變換車道,加上事發後態度消極,甚至也未慰問過傷勢,
只說一切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在這種狀況下,我跟保險公司求償是否較為吃虧?
又該如何求償?
2.若對方保險公司賠償比例過低,是否適合提出業務過失傷害告訴求償車損
(身體傷害就算了,只想要車修好)
3.請問這樣肇事責任大概會各占幾成?
PS.因雙方皆無行車紀錄器,對方筆錄有提他自己是變換車道,
但我也有堅持對方外側迴轉,已請當地警察幫忙調閱路口監視器
六、問題:
1.因為對方當下說謊是直行變換車道,加上事發後態度消極,甚至也未慰問過傷勢,
只說一切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在這種狀況下,我跟保險公司求償是否較為吃虧?
又該如何求償?
2.若對方保險公司賠償比例過低,是否適合提出業務過失傷害告訴求償車損
(身體傷害就算了,只想要車修好)
3.請問這樣肇事責任大概會各占幾成?
PS.因雙方皆無行車紀錄器,對方筆錄有提他自己是變換車道,
但我也有堅持對方外側迴轉,已請當地警察幫忙調閱路口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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